相关题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规定,附录一、附录二、附录三列明的减免规定是根据各类船舶在一般情况下制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在核定具体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数额时,如认为配员减免后无法保证船舶安全时,可不予减免或者不予足额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附录3的通知》,船舶持续停泊不超过6小时的,视为保持航行和作业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附录3的通知》,船舶应当向具有核发相应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根据《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内河1000总吨及以上油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在内河油船、内河油驳及拖带内河油驳的拖轮上任职的船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实施<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船员所任职的船舶若属于《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规定的两种及以上类别的,则该船员应同时取得相应类别及适用范围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
根据《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内河1000总吨及以上油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适用于在内河油船、内河油驳及拖带内河油驳的拖轮上任职的船员。
根据《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持有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船员,可在内河相应类别的船上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在装载危险品驳船、客驳以及油趸上工作的船员,须持有相应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适用限制栏内签注“非全国统考”的《15规则》适任证书以及备注栏内签注“非长江统考”的《10规则》适任证书,均不能在航行长江干线、珠江水系和黑龙江水系的船舶上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65周岁(女性60周岁)以上的内河船舶船员不可以再申请《适任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