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58.以法制为中心,综合运用”法”、”势”、”术”是法家成熟的表现,而提出这理论的是()
A
李斯
B
韩非
C
商鞅
D
李悝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解析】历史人文。韩非以前的法家有三派,其一重“术”,以在战国中期相韩昭侯的“郑之贱臣”申不害为宗。所谓“术”,即人主操纵臣下的阴谋,那些声色不露而辨别忠奸,赏罚莫测而切中事实的妙算。其二重“法”,以和申不害同时的商鞅为宗。他的特殊政略是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其三重“势”,以和孟子同时的赵人慎到为宗。所谓势即是威权。这一派要把政府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人主手里,使其变成恐怕的对象,以便压制压臣下。这三派的注意点,韩非兼容并顾,故此说他集法家的大成。因此,本题答案为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