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刘老太立下遗嘱,房子由儿子继承,但希望照顾他多年、无子女无房产的保姆吴阿姨继续居住,她可以怎么做呢?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刘老太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保姆吴阿姨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民法典》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解析:
《民法典》第一三百六十六条到三百七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