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6关于车辆识别代号打刻,查验不合格的是()。
答案解析
解析:
A. 同一辆车上既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又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 这个选项描述的情况在机动车查验标准中是不被允许的。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车辆识别代号(VIN)是车辆唯一识别的标志,不需要同时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这可能会引起混淆。
B. 同一辆车上标识的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内容相同(按照GB16735重新标示或变更的除外) 这个选项描述的是合规情况。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内容应当相同,且只有在GB16735规定的条件下才能进行重新标示或变更。
C.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易见且易于拓印 这个选项也是符合规定的。车辆识别代号应当置于易见且易于拓印的位置,以便于查验。
D. 没有明显的更改、变动、凿改、挖补、打磨痕迹或垫片、擅自另外打刻等异常情形 这个选项也是符合规定的。车辆识别代号不得有任何更改、变动、凿改、挖补、打磨痕迹或垫片,也不得擅自另外打刻。
为什么选这个答案:
答案是A,因为选项A中描述的情况违反了车辆识别代号打刻的规定。在机动车查验中,车辆识别代号(VIN)是车辆身份的标志,必须唯一且符合标准,不能有额外的型号和编号打刻,这可能会导致查验不合格。选项B、C和D都是符合规定的情形,因此不是查验不合格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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