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各法人行社应按照《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统一授权业务系统应急预案》要求,成立相应的法人行社授权系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统一授权业务系统应急预案》适用于处置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授权系统所面临的内外部突发事件。
各法人行社运营管理部及科技部应具备判断是否为群体性(大面积)突发事件的能力。
在发生重大事件上报时,各法人机构运营管理部应统一以《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运营条线系统重大事件报告接收/移交表》扫描件形式,通过内网向省联社运营管理部报告重大事件。
《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营业期间运营条线系统重大事件上报机制的通知》中,所称的运营条线重大事件的信息系统使用范围是指由省联社所有开发使用的信息科技系统。
《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营业期间运营条线系统重大事件上报机制的通知》中,重大事件报告实行问责制。
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营业期间运营条线系统重大事件上报机制的通知》要求,省联社运营管理部应指定专人收到法人行社重大事件报告表后进行登记《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运营条线系统重大事件报告接收/移交表》及工作日志,并立即开展处置工作。
各法人行社应至少一年实施一次应急演练,演练过程要有详细的记录。
系统内支付清算系统中断,无法实现为客户汇款的业务,如客户同意,营业网点应依法合规的为客户提取现金。
丢失的重要空白凭证应立即在系统中作废处理。作废处理应附详细的说明,相关责任人及分管领导签字确认,该说明作为永久保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