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反洗钱现场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可以采用询问的形式向被检查人有关人员了解与被检查人反洗钱工作有关的具体情况。
反洗钱现场检查需要进入被检查人有关业务系统查阅资料数据的,应先向被检查人提出需求,并由被检查人按照其内部管理规定,向检查组提供系统使用权限,由检查组指定相关检查人员使用。
反洗钱现场检查对被检查人提供的资料应由检查人员自行审慎保管。
检查组实施检查过程中需要调阅反映被检查人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的工作资料、业务凭证、会计账目、财务报表等资料数据的,应当填写《执法检查调阅资料清单》一份交付被检查人,调阅清单应连续编号,避免遗漏。
反洗钱现场检查组在现场座谈中与被检查人还可就检查涉及事项相互做出承诺,并签订书面文件。
反洗钱现场检查中对被检查人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资料、数据,或报送的资料、数据不符合规定的,检查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电话、函件或者传真等形式询问被检查人,要求其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重新报送或补充有关材料。(2)约见被检查人有关人员谈话,要求其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提交书面报告并明确责任。
反洗钱现场检查培训结束后无需记录培训情况。
反洗钱现场检查《执法检查通知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签注收到日期。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受送达人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反洗钱现场检查中被检查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反洗钱现场检查组可设主查人,由其对检查实施阶段情况负全面责任,决定检查进度和检查组织和实施中的其他有关事项,并起草检查报告、意见书等检查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