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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负责人的规定,Ⅰ级施工为车务、机务、工务、电务、供电、车辆、土房、设计、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施工单位不得临时更换施工负责人,需要更换时,应在()前安排同级别及以上且掌握该施工方案的专业人员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对负责人资质进行核验并在预备会上说明
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单位承担的除外)、大中修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规定,Ⅰ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或车间主任(副主任)担当,邻近营业线施工由()担当
建设项目、工程单位承担的技术改造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规定,Ⅰ级施工由标段()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项目分部负责人(副)担当,邻近营业线施工由作业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担当
以下哪个不是施工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胜任人员委托手续办理时机及期限:每年年初以文电形式公布可以委托担当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胜任人员名单,人员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公布,委托有效期()。
负责多个项目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胜任人员安排原则:引起工务类LKJ基础数据变化、引起信号联锁或列控数据变化启用新版本软件的施工,只允许委托()其他负责人;其他情况可委托质量、安全、工程部负责人及以上级别专业人员。
设备管理单位胜任人员安排原则:引起()类LKJ基础数据变化、引起信号联锁或列控数据变化启用新版本软件的施工,只允许委托其他副段长;其他情况可委托车间副主任及以上级别专业人员。委托车间负责现场组织时,设备管理单位应安排安全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指导。
车务段(直属站)胜任人员安排原则:施工期间需非正常接发列车时,只允许委托其他副段长(直属站副站长),其他情况可委托安全、技术科长(副科长),中间站站长(副站长),运转车间主任(副主任)及以上级别专业人员。委托中间站、车间负责现场组织时,车务段(直属站)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指导。
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因()施工较多等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组织时,可委托胜任人员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