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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的规定,根据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中小微企业授信业务调查人员,不得同时从事审查、审批、放款审核等工作。
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的规定,中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经营和管理机构包括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不包括二级支行。
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操作规程(2021年版)》的规定,根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按照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可将事件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
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规定,对于洗钱风险等级为禁入类和高风险类的客户以及涉及禁入类、制裁类名单的客户,或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人物在外国政要名单中的客户,不予准入。
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版)》的规定,同一介质上存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的,应按最长期限保存。
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本外币储蓄业务制度(2020年修订版)》的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存款证明书》只作为客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有储蓄存款的证明,不能流通,不能质押,可以挂失。
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位账户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规定,选择简易开户服务的小微企业客户在开户前可不进行实地上门或远程视频尽调。
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现金运营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的规定,未设置密码的账户可在省内任一网点办理存款业务。
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现金运营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的规定,通过我行个人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非面对面开立的Ⅱ类户,须绑定其本人名下的Ⅰ类户。
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现金运营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的规定,营业期间,若柜面付出原封新券,根据客户要求,可无需记录冠字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