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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规定,客运站段及快运分公司不得自行增加本单位客运安全红线内容。
《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规定,触碰安全红线,同时又构成责任铁路交通事故的,按从重原则处理,可重复考核。
《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规定,触碰安全红线的人员,至少半年内不得从事本岗位或其他涉及旅客安全的关键岗位,同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客运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客管函〔2020〕10号)规定,客车车门因设备原因导致的,经客运、车辆部门确认后,不列入红线。
《国铁集团客运部劳动和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站乘车工作的通知》(客管函〔2020〕13号)中规定,对经验证口人工核验通道进站的铁路人员,应通过实名制核验系统读取其()核验乘车证件信息。
《国铁集团客运部劳动和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站乘车工作的通知》(客管函〔2020〕13号)中规定,对违章使用()乘车的,站车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录其人员信息, 对情节严重且涉嫌违法的,应移交铁路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国铁集团客运部劳动和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站乘车工作的通知》(客管函〔2020〕13号)中规定,对无法按规定提供()不符合规定或拒不配合安全检查的,车站应拒绝其进站乘车。
《国铁集团客运部劳动和卫生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站乘车工作的通知》(客管函〔2020〕13号)中规定,各系统、 各专业、 各层 级铁路人员都应遵守铁路规章制度,进站乘车时按规定携带(), 自觉凭票凭证进站乘车、 自觉接受票证查验、 自 觉配合安全检查、 自觉服从客运人员引导、 自觉维护铁路站车秩序。
《关于印发客运车站安检查获物品存放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客管函〔2019〕161号)规定,车站安检查获物品存放室有良好的隔热、通风条件。
《关于印发客运车站安检查获物品存放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客管函〔2019〕161号)规定,存放室需设机械通风设备及自动灭火与报警系统,报警系统有条件的应接入车站消控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