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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列车的出发或返回,均应通知列车调度员及对方站。如事故现场设有临时线路所时,车站值班员应于发车前,列车调度员的同意。《技规》第375条
在事故调查组人员到达前,站长或胜任人员应随乘发往事故地点的第一列救援列车(分部运行时挂取遗留车辆的机车除外)到事故现场,负责指挥列车有关工作。《技规》第377条
施工单位及设备管理单位应严格掌握开通条件,经检查满足放行列车的条件,且设备达到规定的开通速度要求,办理开通登记后,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开通区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规定的开通速度运行时,应提前通知车站值班员,要求列车调度员延长时间或限速运行。《技规》第379条
封锁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按批准的施工计划(临时封锁区间抢修施工时除外),亲自或指派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按规定向车站或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技规》第379条
遇有施工又必须接发列车的特殊情况时,引导接车并正线通过时,准许列车司机凭特定引导手信号的显示,以不超过20km/h速度进站。《技规》第381条
遇有施工又必须接发列车的特殊情况时,车站采用固定进路的办法接发列车。施工开始前,车站须将正线进路开通,并对进路上所有道岔按规定加锁(集中联锁良好的道岔可在控制台上进行单独锁闭)。《技规》第381条
向施工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时,列车进入封锁区间的行车凭证为调度命令。该命令中应包括列车车次、停车地点、到达车站的时刻等有关事项,需限速运行时在命令中一并注明。《技规》第382条
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人员在执行防护任务时,应佩戴标志,携带通信设备;现场防护人员还应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品,随时观察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施工负责人。《技规》第387条
在区间线路、站内线路、站内道岔上维修时,现场防护人员应站在维修地点附近、且瞭望条件较好的地点进行防护,在天窗内作业时,显示停车手信号。《技规》第388条
正在检修中的设备需要使用时,须经检修人员同意。检修完毕,检修人员应将其结果记入《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技规》第402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