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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5.6.1条规定:使用中发现故障需紧急处理时,应先停机、切断电路、风路、动力油路等,撤离( )以外进行处理,在未确认故障已得到处理的情况下,不得继续使用。
523、《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5.2.2条规定:钢轨打磨母材轨顶面或马鞍形磨耗,用1m直尺测量矢度,作业验收标准为( )mm,“+”表示凸出。
522、《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3.5.4条规定:高速铁路钢轨顶面上有长度大于30mm且深度大于( )mm的掉块,属于钢轨折断标准。
521、《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3.5.4条规定:钢轨头部磨耗重伤标准,尖轨、心轨、叉跟尖轨垂直磨耗为( )mm。
520、《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3.5.4条规定:钢轨头部磨耗重伤标准,基本轨、翼轨侧面磨耗为( )mm。
519、钢轨打磨车作业,当打磨车运行速度高于( )km/h后,方可开始打磨。《高速铁路线路维修岗位》P322页
518、钢轨打磨车作业,速度为10~16km/h,打磨车作业速度应根据打磨列车特性和打磨目的确定,最高速度不得超过( )km/h。《高速铁路线路维修岗位》P322页
517、《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5.2.2条规定:钢轨焊缝内侧工作面打磨,用1m直尺测量矢度,作业验收标准为( )mm,“+”表示凹进。
516、《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4.4.1条规定:凡上道使用涉及行车安全的小型养路机械,未设置安全装置、( )严禁上道使用。
515、《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3.5.4条规定:钢轨锈蚀,经除锈后,轨底厚度不足( )mm或轨腰厚度不足12mm为钢轨重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