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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高速道岔的养护要遵循长波测量、单元管理、系统精调、光带控制四大原则,要充分利用( ),确保岔位和线形正确。《高速铁路工务知识读本》4.4.1
1015、《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5.5.2条规定:道岔直股方向不良时,可用弦线测量并调整;曲股方向不良时,应在直股方向符合要求的基础上,通过控制( )的方法进行调整。调整作业应作记录。
1014、《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3.4.6条规定:在交分道岔上施工,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紧固,在距离施工地点两端( )m处线路上,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
1013、岔起道应做到( )。
1012、《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3.4.7条规定: 在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维修时,现场防护人员应站在维修地点( ),且瞭望条件较好的地点进行防护,在天窗内作业时,显示停车手信号。
1011、更换新道岔验收时,基本轨、导轨钢轨无硬弯,钢轨接头轨面及内侧错牙不得超过( )。
1010、《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6.2.2条规定:200~250km/h道岔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高低作业验收为3mm,经常保养为( )mm。
1009、《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3.4.6条规定:在进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向,以( )防护;对车站方向,在距离施工地点50m线路上,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距邻近道岔不足50m时,在邻近道岔基本轨接头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灯)防护,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紧固。
1008、《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5.5.2条规定:道岔(调节器)区水平、高低应通过更换不同规格调高垫板进行调整,调高垫板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 )要求。调整作业应作记录。
1007、《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第5.5.4条规定:尖轨相对于基本轨降低值偏差超过1mm且影响行车平稳性时,可通过更换不同厚度基本轨( )或滑床台,调整尖轨相对于基本轨降低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