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65. 铁路互联网订餐列车配送人员依据列车餐食派送单分车厢依次派发餐食,应在15分钟内将餐食发放完毕,派发时需通过车票或手机号核验旅客身份,派发结束后通过手持终端标记异常订单,无反馈信息订单视为正常订单。【出自〔2017〕147号《实施动车组列车互联网订餐工作的通知》】
164.铁路互联网订餐属于铁路旅客运输基本服务,要将铁路互联网订餐配送工作纳入车站、列车基本作业流程。【出自〔2017〕147号《实施动车组列车互联网订餐工作的通知》】
163.涉及动车组列车商务座和普速列车高级软卧旅客的调查处理结果原则上应在48小时内,其他调查处理结果应在24小时内反馈本铁路运输企业客服中心。特殊情况需延长调查处理期限的,应说明原因。【出自铁总运【2017】136号关于印发《铁路旅客投诉处理管理暂行办法》】
162.涉及旅客投诉客服中心服务质量问题的,客服中心管理部门应及时开展调查,按规定处理。【出自铁总运【2017】136号关于印发《铁路旅客投诉处理管理暂行办法》】
161. 涉诉工单不属于投诉受理范围的或非铁路责任的,应做好解释说明或提出处理建议。【出自铁总运【2017】136号关于印发《铁路旅客投诉处理管理暂行办法》】
160.调查部门收到《涉诉工单》后应立即开展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与旅客沟通了解情况。确属铁路责任的,应设法纠正错误,取得旅客谅解,消除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出自铁总运【2017】136号关于印发《铁路旅客投诉处理管理暂行办法》
159.涉诉客运站段和与旅客运输相关单位应指定部门48小时负责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出自铁总运【2017】136号关于印发《铁路旅客投诉处理管理暂行办法》】
158.铁路运输企业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扰乱安全检查工作秩序、妨碍安全检查人员正常工作的,应当予以制止;不听劝阻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出自交通运输部 [2014]第21号《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157.对怀疑为危险物品,但受客观条件限制又无法认定其性质的,旅客或托运人又不能提供该物品性质和可以经旅客列车运输的证明时,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或托运。【出自交通运输部 [2014]第21号《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156.安全检查人员发现可疑物品时可以当场开包检查。开包检查时,旅客应当避开现场。【出自交通运输部 [2014]第21号《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