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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建建筑工程实务
2,598
简答题

170.背景资料:某开发商拟建一城市综合体项目,预计总投资十五亿元。发包方式采用施工总承包,施工单位承担部分垫资,按月度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5%支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为合格,保修金为3%,合同总工期为32个月。最终确定有关费用如下:分部分项工程费82000.00万元,措施费20500.00万元,其他项目费12800.00万元,暂列金额8200.00万元,规费2470.00万元,税金3750.00万元。双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但中标后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降低部分分项的综合单价。事件二:1.工程主体完工3个月后,总包单位为配合开发商自行发包的燃气等专业工程施工,脚手架留置比计划延长2个月拆除。为此要求开发商支付2个月脚手架租赁费68.00万元。2.总包单位要求开发商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1142.00万元。事件三:施工合同中允许总承包单位自行合法分包,A单位将物业配套楼整体分包给B单位,公共区域园林绿化分包给C单位(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委托劳务队伍进行施工)、自行施工的8栋住宅楼的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含钢筋、混凝士主材与模架等周转材料)分包给D单位,上述单位均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例行检查时提出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相关规定要求整改。事件四: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运抵现场后,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送检,但施工单位称: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并未对此作出约定,因此,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施工单位没有送检的义务,若一定要施工单位送检,则由建设单位支付材料检测费用。【问题1】计算本工程签约合同价(单位万元,保留2位小数)。施工单位的综合单价能否降低,这体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哪个特点?【问题2】总包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问题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上述分包行为中哪些属于违法行为?并说明相应理由?【问题4】指出事件四中施工单位说法正确和错误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答案1中标造价820036012022568×1341920936万元不能降低体现了法定性答案236800万元费用索赔成立理由脚手架留置时间延长是因为配合开发商施工的因此属于建设单位责任费用索赔成立4垫资利息114200万元索赔不成立理由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的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答案31A单位将物业配套楼整体分包给B单位属于违法行为理由主体结构部分不得分包2C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委托劳务队伍进行施工属于违法行为理由根据规定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的视为转包38栋住宅楼的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含钢筋混凝士主材与模架等周转材料分包给D单位属于违法行为理由劳务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不得计取主要材料和设备费用答案4正确之处要求建设单位支付材料检测费用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其检测费用应由发包人负责错误之处施工单位没有送检的义务理由不论是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还是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承包人均有送检的义务

解析:


好的,让我们一步步来解析这道题目。
### 问题1:计算本工程签约合同价
首先,我们需要计算签约合同价。签约合同价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造价。根据题目给出的数据,我们可以将各项费用相加得到签约合同价:
- 分部分项工程费:82000.00万元
- 措施费:20500.00万元
- 其他项目费:12800.00万元
- 暂列金额:8200.00万元
- 规费:2470.00万元
- 税金:3750.00万元
签约合同价 = 82000 + 20500 + 12800 + 8200 + 2470 + 3750 = 134192万元
所以,本工程签约合同价为134192万元。
关于施工单位的综合单价能否降低,这体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法定性特点。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计价,因此,综合单价一般不能随意降低,除非有合同约定或法定依据。
### 问题2:总包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成立
总包单位提出的索赔包括脚手架租赁费和垫资利息。
1. 脚手架租赁费的索赔成立。理由是,由于配合开发商自行发包的燃气等专业工程施工,导致脚手架留置时间延长,这是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因此,总包单位有权要求支付额外的脚手架租赁费。
2. 垫资利息的索赔不成立。理由是,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的垫资约定,承包人不能要求支付垫资利息。
### 问题3:分包行为中的违法行为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1. A单位将物业配套楼整体分包给B单位属于违法行为。理由是,主体结构部分不得分包。
2. C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委托劳务队伍进行施工属于违法行为。理由是,根据规定,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的,视为转包。
3. 8栋住宅楼的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给D单位属于违法行为。理由是,劳务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不得计取主要材料和设备费用。
### 问题4:施工单位说法的正确与错误之处
正确之处:
- 要求建设单位支付材料检测费用。理由是,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其检测费用应由发包人负责。
错误之处:
- 施工单位没有送检的义务。理由错误,不论是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还是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承包人都有送检的义务。这是为了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工程要求,保障工程质量。

相关知识点:

合同价与单价,分包行为判定

2021年一建建筑工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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