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Ⅰ+Ⅱ+Ⅲ+Ⅳ
B、 Ⅰ+Ⅱ+Ⅲ+Ⅴ
C、 Ⅱ+Ⅲ+Ⅳ+Ⅴ
D、 Ⅰ+Ⅲ+Ⅳ+Ⅴ
答案:A
解析:解析:
A、 Ⅰ+Ⅱ+Ⅲ+Ⅳ
B、 Ⅰ+Ⅱ+Ⅲ+Ⅴ
C、 Ⅱ+Ⅲ+Ⅳ+Ⅴ
D、 Ⅰ+Ⅲ+Ⅳ+Ⅴ
答案:A
解析:解析:
A. 环保
B. 消防
C. 安全
D. 卫生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3条规定,面街布置的住宅,主要考虑居民,特别是儿童的出入安全和不干扰城市交通,规定其出入口不得直接开向城市道路或居住区级道路。
A. 东侧或北侧
B. 西侧或南侧
C. 东侧或南侧
D. 西侧或北侧
解析:解析:
A. 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B. 消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
C. 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D. 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减少重复挖运
解析:解析:《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6.1.2条中规定: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此工作属于施工过程中的内容。
A. 老年人居住建筑冬至日不得少于2h的日照标准
B.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应不低于大寒日日照1h的标准
C. 以大寒日为标准的城市,其有效日照时间含大寒日为9~15h
D. 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解析:解析:
A. 一般以测量地形图坐标定位
B. 一般宜以轴线定位
C. 不应以相对尺寸定位
D. 圆形及弧形建筑物应标注圆心坐标及半径
解析:解析:《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1.10总平面图中建筑物和构筑物定位一般应以测量地形图坐标定位,其中建筑物一般宜以轴线定位,圆形与弧线的建筑物应标注圆心坐标及半径。建筑物以相对尺寸定位时,建筑物以外墙面(含外保温层)之间距离标注尺寸;以相对坐标系统定位时,需注明原点位置与坐标网角度及坐标网格尺寸或与测量坐标网的关系。道路、管线以中心线定位。
A. 48㎡/辆
B. 25㎡/辆
C. 18㎡/辆
D. 40㎡/辆
解析:解析:
A.
B.
C.
D.
解析:解析: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11章11.0.2.4中对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的规定是:绿地边界对宅问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他围墙、院墙算到墙脚。
A.
B.
C.
D.
解析:解析:由场地等高线可判断出D方案中间部分低凹,可利用自然地形,使得填挖土方工程量最少。
A.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B. 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C. 非农业建设用地,只能占用一般农业用地
D. 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土地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2)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A. 居住区(级)的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计入道路用地指标
B. 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计入道路用地指标
C. 当宅间设有小路时,宅间小路也应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D.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应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11.0.2.4条中对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线的规定是: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0m;当小区路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临城市道路、居住区级道路时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他围墙、院墙算到墙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