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际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B、 国家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C、 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D、 国家统一的坐标系统和城市统一的高程系统
答案:C
解析:解析:《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第2.1.2条规定,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室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A、 国际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B、 国家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C、 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D、 国家统一的坐标系统和城市统一的高程系统
答案:C
解析:解析:《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第2.1.2条规定,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室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A. Ⅰ、Ⅲ、Ⅳ、Ⅴ
B. Ⅰ、Ⅱ、Ⅲ、Ⅳ
C. Ⅰ、Ⅱ、Ⅴ、Ⅵ
D. Ⅰ、Ⅲ、Ⅳ、Ⅵ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3.0-2.1条规定:居住区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5条的要求;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其他用地不参与平衡。
A.
B.
C.
D.
解析:解析:
A. 宅旁和庭院绿地
B. 林荫道
C. 住宅组群和小块绿地
D. 居住区公园
解析:解析:
A. 相邻台地间高差小于1.5m时的挡土墙顶面
B. 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顶面
C. 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m时,在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顶面
D. 坡比值小于0.5的护坡顶面
解析:解析:
A. 黄海系高程系统和坐标系统
B. 渤海系高程系统和坐标系统
C. 黄海系高程系统、渤海系坐标系统
D. 城市统一的高程系统和坐标系统
解析:解析:《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5.5.2条规定,与市政管网衔接的工程管线,其平面位置和竖向标高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A. Ⅰ+Ⅱ+Ⅲ+Ⅳ
B. Ⅰ+Ⅱ+Ⅳ
C. Ⅰ+Ⅱ+Ⅲ+Ⅳ+Ⅴ
D. Ⅰ+Ⅱ+Ⅳ+Ⅴ
解析:解析:参见《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1.0.4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制订利用与改造地形的合理方案;(2)确订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地面形式、控制高程及坡度;(3)结合原始地形地貌和自然水系,合理规划排水分区,组织城乡建设用地的排水、土石方工程和防护工程;(4)提出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低影响开发和环境景观的竖向规划要求;(5)提出城乡建设用地防灾和应急保障的竖向规划要求。
A. 4×400㎡
B. 3×400㎡+400㎡×1/4
C. 3×400㎡+3/4×400㎡
D. 4×400㎡×1/2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11.0.2.2条规定,底层公建住宅或住宅公建综合楼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①按住宅和公建各占该幢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用地,并分别计入住宅用地和公建用地;②底层公建突出于上部住宅或占有专用场院或因公建需要后退红线的用地,均应计入公建用地。
A. 6m
B. 7m
C. 9m
D. 13m
解析:解析:参见《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4.2.10条规定,停车场的汽车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大于50辆,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A. 居住区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
B. 应尽可能扩大绿化面积,充分绿化屋顶及阳台等可绿化面积,从而提高居住区绿地率
C. 旧区改建绿地率不宜低于25%
D. 居住区中鼓励发展垂直绿化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中指出,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因此,绿化屋顶和阳台可以增加绿化面积,但不能提高居住区的绿地率。
A. 1:20
B. 0.5;20
C. 1;15
D. 0.5;15
解析:解析: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1m。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出口的顶部或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且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通道上的指示标志,其间距不宜大于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