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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设备区发生火灾事故处理完后,须经各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认可以恢复运营,车站方可进行运营前检查工作,准备恢复车站运营。
对“无管网”气体保护的设备房,即七氟丙烷或IG541储气瓶和启动瓶均设置在其保护的设备房内,当自动控制、按压气体紧急释放按钮后未能正常启动气体灭火,不允许进入该设备房操作机械按钮释放气体。
原则上,当设备区发生火灾可控时,应尽量避免联动公共区设备设施(如AFC系统、PA系统、PIS系统),避免对运营造成影响。
党政通信室等外单位设备房发生火灾时,车站允许“先处置,后汇报”,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并报119。
地下站设备区火灾行车保障组由站务车间组成。
设备区火灾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供冷设备故障导致设备房温度升高,设备房温度异常升高,有烧焦味,有明火、有冒烟,有打火、燃烧、爆炸声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吸烟,电气设备设施漏电,未按要求使用微波炉,违规施工等。
由于站台门设备与建筑采用绝缘隔离方式安装,且与列车钢轨等电位连接,站台门设备与大地存在一定电压差,有触电危险,如要使用铁马隔离需距离站台门250mm。
如需手动开启滑动门或应急门时,为了不影响关闭锁紧信号,必须手动旁路该门单元(奥的斯、方大站台门模式开关置于“隔离”位,西屋站台门模式开关置于“手动关”或“手动开”位)。应急门的旁路操作,由与其相邻的滑动门所在的模式开关控制。
IBP盘有模式报警时,发出间断性的“嘀嘀”声,报警确认后消声;持续按压“报警确认”按钮1秒,清除所有FAS火灾报警信号时发出“嘀——”声,代表清除完毕。
禁止频繁启停隧道风机(TVF)、射流风机(JET)、UPE/OTE风机、组合式空调机组、回/排风机等大功率的机电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