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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线领航员运行规定:OCC将故障区域的行车指挥权以书面命令形式授权给现场行车指挥员,由行车指挥员安排合资格的领航员登乘司机室指挥司机,在特定的区域内持续以RM模式运行的一种行车组织模式。
车站原则上不用接发工程列车,但开行装载有超长货物、超限货物、集重货物的工程列车时,车站须派员工在站台尾端墙监督运行,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应及时显示紧急停车信号并报告行调
工程列车在正线运行时,凭地面信号行车,工程列车与前方列车间须保证有一站一区间的安全距离。
因行车调整需要,行调可组织运营客车越站运行,但应提前通知越站列车司机、所越车站及下一站,相关司机和车站做好乘客广播等客服工作。
在更换LOW工作站操作员或LOW工作站操作员临时离开车站控制室时,应将LOW工作站退回到登记进入状态,严禁中断LOW工作站工作,进行与行车无关的操作。
当1号线中央级信号系统出现故障或必要时,行调应将联锁控制权授权至车站,车站员工可在LOW工作站上进行相关的操作,实现站级控制。
客车标志包含深圳地铁徽记、车头灯、标志灯和运行灯
行调指示或口头命令应使用具备录音功能的电话直接向车站(车厂)、司机或施工负责人等发布,受令处所/受令人须原话复诵,未作复诵或复诵不清视为无效。
行调命令根据发布形式的不同分为口头命令或书面命令。
行车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从零时起计算,实行24小时制。行车日期划分:以零时为界,零时以前办妥的行车手续,零时以后仍视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