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1.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的区别。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的主要区别大致如下:(1)指导思想不同。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即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2)阶级基础不同。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权利和法律要求的体现,它公开申明自己是为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的,它的内容中凝结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反对剥削制度和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丰富经验。(3)法学的阶级性与科学性的关系不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阶级性与科学性是辩证统一的。(4)在一系列根本的理论观点上有原则不同。这主要表现在:首先,关于法的概念和本质。剥削阶级法学家大都抹杀和掩盖法的阶级性,认为法是超阶级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则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其次,与否认法的阶级性相联系,剥削阶级法学总是否认经济对法的最终决定作用。马克思主义法学则认为存在决定意识,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决定于统治阶级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归根结底决定于在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经济条件。最后,剥削阶级法学家大都把法视为永恒的现象,从而忽视了法与社会存在、客观规律的原则界限,马克思主义法学则认为,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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