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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A市某区一个体机电商行,将由B 市购进的民用电线的产地涂改伪造为C 市对外销售,经举报被A 市工商机关查获,工商机关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实施了行政处罚,当事人提出了异议,他的异议成立吗?为什么?应该如何处理?
15.某体育用品商店,销售一种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体育器材,该批器材总货值10万元。没有卖出即被查获。工商机关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体育用品商店处以20万元的罚款并没收了该批体育器材。工商机关的处罚正确吗?为什么?
14.2002年10月,消费者周某到马某的个体皮鞋专卖店买鞋。试穿几双,均感不合适就没有购买,马某对此不满,辱骂周某并打了一耳光。经派出所处理,马某被罚款100元,并赔偿周某50元,后周某又到工商局投诉。工商局对马某责令停业整顿3天,并罚款1000元,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有,请具体指出?
13、某饮料厂生产菊花饮料,市场销路不好,该饮料厂见东港市港城饮料厂的“黄海”饮料市场销售极快,便印制了“黄海”饮料的质量标志贴在自己生产的菊花饮料上。生产销售了一万瓶。每瓶售价0.25元。该饮料厂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12. 案情:原告:××县农机公司
被告:××市拖拉机厂1999年10月5日,原告、被告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原告购买被告的手扶拖拉机50台,每台定价1.2万元,共计价款60万元,定于11月10日在农机公司住所地交货,货到付款,并约定,如一方违约,要缴纳4%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被告积极生产,在期限到来前两天全部组装完毕。1999年11月10日,拖拉机厂派车将50辆拖拉机运往农机公司,途中遭遇第三方××农贸商行。拖拉机厂两年前从事了一笔交易,欠农贸商行货款50万元,农贸商行多次催要未果。农贸商行趁机强行扣下50台手扶拖拉机,要求以拖拉机抵债。拖拉机厂与农贸商行反复交涉达成协议:约定拖拉机厂拿到货款后马上清偿农贸商行的货款。当拖拉机厂的运输车于1999年11月20日终于赶到农机公司时,已过交货期限10天,而农机公司已于1999年10月10日分别与××县化肥厂、×市农业局以1.6万元/台的价格签订了销售50台拖拉机的合同,合同约定于11月11日交货,货到付款,若违约须支付违约金5万元。由于拖拉机延期交货,农机公司受到化肥厂、农业局的解约通知,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共计10万元。农机公司要求拖拉机厂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拖拉机厂辩称自己违约是农贸商行造成的,与自己无关。农机公司向法院起诉。
问题:(1)拖拉机厂是否违约?其抗辩事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农机公司与化肥厂和农业局订立的合同因自己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拖拉机厂赔偿?为什么?
(3)拖拉机厂应赔偿农机公司的损失额大致是多少?应如何赔偿?请说明理由。
11.A市**矿泉水销售中心销售地产矿泉水。见某品牌矿泉水销路好,便印制了某品牌矿泉水水质检测值标识。贴在地产矿泉水瓶上对外销售,被某工商所查获。工商所以该销售中心伪造质量认证标志为由,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实施了行政处罚。该工商所处罚 定性是否正确?为什么?应如何处理?
10、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自己是职工食堂所消费的蔬菜,炊事员有限,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罗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罗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
试分析:
(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
(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
9.、消费者李某在某商场花1500元购买了一辆自行车,使用不到一个月,车身大梁断裂,经有关行政部门的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到商场要求退货该商场无理拒绝。该商场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如何处理?
8、2000年4月13日,平安机械厂与光明钢铁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光明公司从平安厂购买应用于M设备的部件三套,每套单价 1000元。因为平安机械厂生产的部件不能完全符合M设备的要求,故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进行生产,平安厂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 2000年6月 23日,三套配件到光明公司。光明公司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光明公司在7月初,在安装配件之前进行测试发现配件存在一些问题,即要求配件厂来人处理。经修理后,光明公司安装发现M设备远远达不到技术要求,原因是平安厂的配件没有完全按某钢提供的图纸制作,由于配件存在以上问题,致使M设备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光明公司只能其拆下来。
试分析:(1)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有否影响?(2)本案应该怎么处理?
7.[案情] 1994年10月8日,夏某到附近的一家超市购买生活用品。一进这家超市的大门,一块鲜艳的告示牌就映入眼帘,上面赫然写着“谨慎购买,概不退换”八个大字。夏某在食品柜挑选了一袋奶粉,然后又挑选了其他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当天下午,夏某在冲奶粉喝的时候,发现这袋奶粉已经过了保质期。奶粉的包装袋上印着保质期6个月,生产日期为1994年3月12日。夏某立刻来到这家超市要求退货。值班经理认为不能退货,因为商店已经以告示牌的形式向广大顾客声明,请大家谨慎购买商品,一旦购买一概不予退换;而且告示牌是在十分显眼的地方,每位顾客一进门就会发现。夏某认为奶粉过了保质期,已不能食用,商店当然应该退货,这是常识,任何一家商店都应该这么做。双方争执不下,夏某便投诉到工商局,坚决要求这家超市退货,并且向他赔礼道歉。
[问题]1、本案中的这家超市违反了其应当承担的何种义务?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对这一问题是如何规定的?B、 何看待“谨慎购买,概不退换”这一店堂告示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