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278、持票人只要向票据债务人提示票据就可行使票据权利,页不必问票据取得的原因,以及票据本身是否有瑕疵。(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这道题的表述是**错误**的。虽然票据具有无因性,但题目中的说法过于绝对,忽略了票据抗辩和权利行使的限制条件。
以下是详细解析:
### 1. 核心考点:票据的无因性与抗辩
* **票据的无因性**:确实,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如买卖合同、借贷关系等)相分离。持票人在行使票据权利时,通常无需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债务人也不得以基础关系的瑕疵来对抗善意持票人。这是票据流通性的保障。
* **但是**,“不必问票据本身是否有瑕疵”这一说法是错误的。
### 2. 为什么题目说法错误?
题目中称“只要向票据债务人提示票据就可行使票据权利……不必问……票据本身是否有瑕疵”,这违反了票据法的基本原则:
* **票据形式要件必须合法**:票据是要式证券,如果票据本身存在**形式上的瑕疵**(如缺少绝对必要记载事项、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签章不符合规定等),该票据可能无效,持票人自然无法行使票据权利。
* **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不享有权利**:如果持票人明知票据存在瑕疵(如伪造、变造)或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或者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此时,票据债务人可以进行**对人抗辩**或**对物抗辩**。
* **票据抗辩的存在**:票据债务人有权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也可以对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 3. 正确理解
* **无因性不等于无条件性**:持票人行使权利,虽无需证明原因关系,但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票据,且自身必须是**善意**或**无重大过失**的持票人。
* **票据瑕疵影响权利**:如果票据本身存在实质性瑕疵(如伪造、变造、欠缺必要记载事项),持票人可能根本无法行使权利,或者只能向特定责任人追索,而非所有债务人。
### 结论
因此,原题说法“持票人只要向票据债务人提示票据就可行使票据权利,也不必问票据取得的原因,以及票据本身是否有瑕疵”是**错误**的。
> **注**:您提供的参考答案为“正确”,这在标准票据法理论中是有争议的,通常被认为是**错误**的判断。如果这是某特定考试题库的题目,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 1. **题目本意强调“无因性”**:出题者可能想强调票据无因性原则,即“一般情况下”不需审查原因关系,但表述上遗漏了“善意”、“形式合法”等前提条件,导致严谨性不足。
> 2. **答案有误**:在多数司法考试或会计职称考试中,此类绝对化表述通常判定为错误。
>
> **建议**:在学习时,请务必掌握“票据无因性是有例外的”这一核心观点,即**恶意取得、重大过失、形式瑕疵**均会影响票据权利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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