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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行)向分行提交《岗位调整审批表》后,需在运营服务发起调整应轮岗柜员的核心系统角色申请。
(总行)关于政府机关受益人识别,无需上传任何资料,在核心系统直接登记“豁免识别”标志。
(总行)根据《江苏银行单位结算账户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2021年修订)》文件要求,营业机构应结合客户和账户类型进行尽职调查,账户变更对于久悬账户转正常账户、非基本存款账户变更为基本存款账户的,营业机构采取尽职调查的要求同账户开立。
(总行)办理对账信息类业务时,大额查证人无法联系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电话补查证,仍无法联系则组织上门核查,上述要求落实应在下一个对账周期前完成。
(总行)系统在经营机构每日开机时,对之前登记为“暂时无法查证”的业务进行提示,经营机构应于当日中午之前联系单位查证联系人进行补查证,并更新查证结果。若单位查证联系人仍无法联系,经营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上门核实。
(总行)根据《江苏银行单位结算账户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2021年修订)》文件要求,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单位注册地或经营地与开户地在同一地区的,尽职调查工作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总行)根据《江苏银行单位客户大额付款业务查证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柜面业务查证工作的通知》,支付类业务查证人不能为直接办理业务的经办人员和复核人员,验印人员、用印人员属于业务经办人员。
(总行)办理非支付类业务,先与大额查证人A进行查证,同意即可办理,不同意则不予办理,不知晓或未接通则与大额查证人B进行查证,同意则予以办理,不同意、不知晓或未接通,则不予办理。
(总行)对公客户至营业网点办理单位重空凭证购买、企业网银大众版签约、账号加挂和维护、操作员新增及支付密码器解约,如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非大额查证联系人亲临柜面,需联系大额查证联系人进行业务查证。
(总行)对公客户至营业网点办理对公定期类提前支取(含对公定期、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预留印鉴变更和对账地址变更业务时,柜面业务经办人应通知客户经理或支行行长,在审核业务资料和授权委托书,对授权经办人联网核查、人脸识别无误后,对法人进行双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