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3、 (总行)总行法律合规部已就授信主合同、我行格式抵押合同文本和登记部门格式抵押合同文本之间金额、时间、合同编号等要素的衔接问题做出《关于抵押合同签订的风险提示》,强调在登记部门格式抵押文本其他条款中注明:( )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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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总行)如被害人开户行和止付账户开户行属于同一法人银行的,在情况紧急时,止付账户开户行可先行采取紧急止付,同时告知被害人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应在( )小时内将紧急止付指令通过管理平台补送到止付银行。
916、 (总行)公安机关可根据办案需要对同一账户再次止付,但止付次数以( )为限。
915、 (总行)江苏省联合整治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办公室,防控范围由银行卡违法犯罪调整为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包括涉及人民币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票据、银行卡、( )、支付系统等方面的重大、典型案件,以及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914、 (总行)自然人申请开立个人账户时务必提高防范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意识,如遇到自称是( )、检察、法院、海关等各类执法人员,要求你将资金转移至“安全账户”的,应立即停止开户,并向银行工作人员提出帮助请求。
913、 (总行)自然人申请开立个人账户时,应按照现行()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违者将按相关账户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12、 (总行)对涉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及防范提示告知过程中,出现的扰乱、谩骂、殴打银行工作人员以及阻碍、干扰银行网点正常工作秩序等行为,银行网点属地( )要立即处置,开展身份核实和信息采集,并依法进行处理。
911、 (总行)从2018 年4 月1 日起,对所有网点柜面新开个人银行结算帐户的自然人(仅限中国公民和港澳台同胞),实行涉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及防范提示告知,并由被告知人填写( )。
910、 (总行)( ),由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 江苏省公安厅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成立联合整治支付结算重大违法犯罪办公室的通知》。
909、 (总行)按照《关于实行开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涉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及防范提示告知的通知》(苏公通【2018】42 号) 要求,从( )起,对所有网点柜面新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自然人(仅限中国公民和港澳台同胞),实行涉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及防范提示告知,并由被告知人填写《开设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涉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及防范提示告知书》。
908、 (总行)自然人申请开立个人账户时,严禁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自然人应妥善保管自身名下所有账户,充分了解账户管理和使用风险,严禁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违者将按相关账户管理制度规定,( )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其个人信息将被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