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重要修理和改装方案通常由()依据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写,经过批准后符合适航标准和AD的要求
A
航空运行人
B
航空器制造厂家
C
适航审定司
D
飞行标准司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中关于“重要修理和改装方案”编制主体的职责划分,涉及《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AD)、适航审定及运行人责任等核心规章要求。
题干关键点:“重要修理和改装方案通常由( )依据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写,经过批准后符合适航标准和AD的要求”。
正确答案:A(航空运行人)
解析如下:
- 根据《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CCAR-145)及《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的相关要求,航空运行人(即航空公司或航空器运营人)对其所运营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负最终责任。
- 对于非制造厂家发布的修理/改装,尤其是涉及结构、系统或影响飞行安全的重要修理和改装,运行人须依据经批准的技术资料(如SRM、CMM、SB、AC或局方批准的工程方案等),组织本单位或委托合格维修单位编制具体的修理/改装方案(如EO、MPD任务单、工程指令等)。
- 该方案需提交至民航局或其授权的委任工程代表(DER)或委任适航代表(DAR)进行批准;批准依据是方案是否满足型号合格证(TC)数据、适航规章(如CCAR-25/26)、适航指令(AD)及服务通告(SB)的强制性要求。
- 选项B(航空器制造厂家)虽提供原始设计数据、SRM、CMM、SB等基础技术资料,并可编制推荐性改装方案(如SB),但其本身不直接承担运行人航空器的具体修理/改装方案编制责任;除非受运行人委托并以运行人名义提交申请,否则其编制的方案不能直接用于特定注册号航空器的实施。
- 选项C(适航审定司)和选项D(飞行标准司)均为民航局内设行政职能部门:适航审定司负责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及初始适航管理;飞行标准司负责运行合格审定、持续适航监督及维修单位(CCAR-145)和运行人(CCAR-121)的运行监管。二者均不直接编写修理/改装方案,而是履行审批、监督和执法职能。
因此,“通常由航空运行人依据技术资料编写”符合规章对责任主体的明确规定——运行人是持续适航责任主体,必须主动识别、评估、编制并申请批准其航空器的重要修理和改装方案,确保符合适航标准与AD要求。
核心知识点总结:
1. 持续适航责任主体:航空运行人对所运营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负首要和最终责任(CCAR-121.363、CCAR-145.30);
2. 重要修理/改装定义:指可能显著影响重量、平衡、结构强度、可靠性、使用特性或适航性的修理/改装(CCAR-21.161、CCAR-145.30);
3. 方案批准路径:运行人编制→提交局方(或授权代表)批准→纳入维修方案并实施;
4. AD(适航指令)的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任何运行人均须确保其航空器满足所有适用AD要求,相关修理/改装方案必须体现AD符合性。
综上,答案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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