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单选题
诉讼案件的代理律师向海关调取他人的进出口数据或者报关单证,作为诉讼案件证据的,应告知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或者委托当地人民法院向海关调取。
单选题
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以及作为其诉讼代理人的律师持受理案件人民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调查函》等法律文书,向海关调取他人的进出口数据或者报关单证,作为诉讼案件证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单选题
申请海关工作人员配合制作笔录的,由法规部门统一负责接待。
单选题
法律事务接待工作办结后,法规部门应当将相关材料统一编号、答复情况等登记归档。
单选题
申报地海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将调取的电子数据转化为纸制文本。
单选题
要求海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据”材料的,由申请单位联系申报地海关办理。
单选题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因办理案件或者管理工作的需要,要求海关提供线索信息的,因为企业报关单电子数据可能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受理申请的海关不应提供。
单选题
主管隶属海关办理的法律事务接待事项应当分别报请承办部门、法规部门分管关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答复。
单选题
总关受理的法律事务接待事项原则上由承办部门予以答复。
单选题
法律事务接待工作的承办部门根据申请事项制定、核查相关材料,涉及相关业务或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办理的,承办部门应当会商相关部门确定拟答复意见,及时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