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发报关单证明联的进出口货物,当事人不能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手续。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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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某进口减免税货物于2020年1月15日申报进口并于1月18日放行,随后于2021年6月20日转让给进口同一货物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使用,该结转减免税货物监管期应由[[2020年1月18日]]起算。
(专业类)某公司2022年进口一台减免税设备,放行日期为5月10日,进口完税价格100万美元,2023年3月因经营问题该公司需将设备进行转卖,并于3月26日在海关完成减免税货物补税申请。请计算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为[[11]]个月,并计算补税价格为[[69.44]]万美元。(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
(专业类)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5微米的化合物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先进封装测试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在填报《征免税确认通知书》及报关单时,表体中征免方式栏目应选择[[特案]]。
(专业类)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含当日)以前向主管海关提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如未按规定提交年报的,减免税申请人申请办理[[减免税审核确认]] 、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_、减免税货物[[后续管理]]_等相关业务的,海关不予受理。
(专业类)某外商投资鼓励项目,区行政审批局于2023年1月5日出具XX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省发改于2023年4月3日出具鼓励项目确认书,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2023—2025)。请问该项目的立项日期应填写为[[20230105]],开始日期应填写为[[20230403]],结束日期应填写为[[20251231]]。
(专业类)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
(专业类)《征免税确认通知书》有效期限不超过[[6]]个月,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向[[申报地海关]]办理有关进出口货物申报手续;不能在有效期内办理,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征免税确认通知书》可以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专业类)新申请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在下年度1月1日前未印发,可凭企业书面申请报告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先予办理有关零部件及原材料放行手续。
(专业类)自2020年3月2日起,符合减免税政策的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收货人申报时应当在报关单备案号栏中填报海关出具的《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编号,将自动排除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
(专业类)2023年5月,某于2022年10月经批准享受外商投资鼓励项目进口税收优惠的外商投资企业,向其主管海关申请办理即将进口到货的属于项目所需的熔喷纺丝系统(用于生产高效过滤熔喷布)的减免税审核确认手续,根据现行外商投资鼓励项目进口税收优惠的规定,该商品不属于不予免税范围,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的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