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认定问题。根据《治管法》第70条之规定,为赌博提供条件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进行赌博提供便利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本案高某并不知道甲、乙、丙、丁在其茶馆打麻将赌博,虽然未赌博提供了场所和工具,但未以营利为目的,故不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综上,本题错误。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认定问题。根据《治管法》第70条之规定,为赌博提供条件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进行赌博提供便利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本案高某并不知道甲、乙、丙、丁在其茶馆打麻将赌博,虽然未赌博提供了场所和工具,但未以营利为目的,故不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综上,本题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制作、出租淫秽物品行为的定性处理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行为属于选择性违法行为名称,因此,本案不能对制作和出租淫秽物品两个行为分别处罚,只能以制作、出租淫秽物品一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综上,本题错误。
A. 甲、乙、丙三人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B.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招摇撞骗行为冒充的对象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其他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人,如律师、教授等,但僧、道等不能成为招摇撞骗的冒充对象
C. 对甲、乙、丙三人应以招摇撞骗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D. 刘某、张某是自愿捐款,甲、乙、丙三人不构成违法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1)甲、乙、丙三人冒充僧人身份,骗取他人财物,属于招摇撞骗行为,A选项错误;(2)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利用特殊身份骗取非法利益,并未要求是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人,故B选项错误;(3)甲、乙、丙三人冒充僧人身份,骗取他人财物,属于招摇撞骗行为,C选项正确;(4)刘某、张某交付财物是由于对甲、乙、丙三人身份的错误认识,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D
A. 甲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入网并欠费1200元
B. 乙冒充民政局干部窜至乡下,以收取办理低保手续费为由骗取数名老人现金1000元
C. 丙到一餐馆,先与新来的服务员套近乎,得知老板不在后,声称是店里的常客,与老板相熟,然后点了四个菜、一瓶酒、一包烟,消费了400元后称没钱支付,使用假名要求服务员挂账
D. 丁冒充高干子弟与戊谈恋爱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否构成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少量公私财物。(1)甲冒用他人身份证入网的行为,属于隐瞒真相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所以A项正确。(2)乙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的行为应当是招摇撞骗,但招摇撞骗与诈骗存在包容关系,从理论上可以理解为属于诈骗;(3)丙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所以C项正确。(4)丁冒充高干子弟,与戊谈恋爱,没有骗取他人财物,该行为不构成诈骗。综上,本题选D。
A. 张三非法拦截公共汽车,影响汽车正常行驶,构成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行为
B. 李四在本村依法举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因不满未将自己列为候选人,纠集多名外村人员,要挟村民不得投票,并把票箱砸烂,严重破坏了选举秩序,构成聚众破坏选举秩序行为
C. 某公园负责人王五在没有设置足够安全通道的情况下,于元宵节组织“灯谜游园会”,进园游人众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未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王五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
D. 刘六因不满本单位领导对自己“留厂察看”的处分,宣称在单位车间放置了定时炸弹,严重影响了工厂正常生产秩序,后经查,其放置的“定时炸弹”是一个闹钟。刘六的行为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聚众破坏选举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等行为的认定。(1)A选项中张三非法拦截公共汽车,影响汽车正常行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属于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行为,A选项正确;(2) B选项中李四纠集多名外村人员,要挟村民不得投票,并把票箱砸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属于聚众破坏选举秩序行为,B选项正确;(3) C选项中王五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属于违规举办大型活动行为,不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C选项错误;(4) D选项中刘六宣称在单位车间放置了定时炸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属于投放虚假危险物质行为,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D选项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卖淫嫖娼中性行为的范围问题。根据治2001年2月18日公安部《关于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性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卖淫嫖娼并不包括抚摸的行为,综上,本题正确。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行为的区分问题。根据治管法第23条第2项、第2款及其释义,扰乱政府机关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公共秩序,不听劝阻的,系扰乱公共秩序,属情节较重。本题张某侵犯的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并不是国家对游行、集会、示威的管理制度。综上,本题错误。
A. 扰乱单位秩序
B. 阻碍执行职务
C. 故意损毁财物
D. 扰乱公共秩序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村委会能否构成单位。(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项之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公安部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刑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刑法》第三十条列举的范围。因此,对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实施犯罪的,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可以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按照该批复村委会不属于单位,陈某的行为仅能认定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故A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2项之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公安部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刑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刑法》第三十条列举的范围。因此,对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实施犯罪的,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可以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按照该批复村委会不属于单位,陈某的行为仅能认定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故B错误。(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公安部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刑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刑法》第三十条列举的范围。因此,对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实施犯罪的,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可以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按照该批复村委会不属于单位,陈某的行为仅能认定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故C正确。(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公安部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刑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刑法》第三十条列举的范围。因此,对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实施犯罪的,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可以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按照该批复村委会不属于单位,陈某的行为仅能认定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故D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对甲应以猥亵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B. 对甲应以传播淫秽信息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C. 对甲应以猥亵和传播淫秽信息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D. 对甲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猥亵儿童、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之规定: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QQ诱骗儿童拍摄不雅照属于猥亵儿童罪,故此A项不当选;(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传播含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淫秽图片200张以上的,实际被点击10000次以上,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之规定: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甲传播的数量未达到构罪标准,故予以治安处罚。故B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之规定: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QQ诱骗儿童拍摄不雅照属于猥亵儿童罪,故此C项不当选;(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传播含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淫秽图片200张以上的,实际被点击10000次以上,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之规定: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甲传播的数量未达到构罪标准,故予以治安处罚。故D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共同违法与结伙的区别。根据治管法释义之,共同违法治安管理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为人的行为指向同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整体;结伙殴打他人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结成团伙同时殴打他人。本题甲指使乙殴打丙,乙独自将丙殴打,甲、乙两人指向殴打丙的同一违法行为,但其两人并未同时进行殴打丙,综上,本题正确。
A. 扰乱单位秩序
B. 阻碍执行职务
C. 殴打他人
D. 威胁人身安全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哪些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1)扰乱单位秩序中的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是居(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对扰乱居(村)民委员会秩序的行为,应当根据其具体表现形式,如侮辱、诽谤、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故意损毁财物等,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所以选项A错误(2)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综上,刘某的行为属于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所以选项B正确。(3)刘某撕碎告知书,殴打陈某,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应当视为一个整体,都属于阻碍执行职务,不能分别单独评价,所以C、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