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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局客运作业岗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客管函〔2016〕32号)规定:实行手机作业过程禁止使用的岗位人员,在岗位作业时,如遇突发情况,可使用手机进行报告或使用手机录音、录像、拍照等采集证据。
《上海铁路局客运作业岗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客管函〔2016〕32号)规定:站段应对实行手机集中管理的岗位明确一个固定联系电话,便于岗位人员个人应急情况下的电话联系。
《上海铁路局客运作业岗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客管函〔2016〕32号)规定:站段要对实行手机当班集中管理的岗位要配备手机定置盒(手机保管袋),并明确定置盒的摆放位置。
《上海铁路局客运作业岗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客管函〔2016〕32号)规定:实行手机当班集中管理的岗位作业人员接班前,应统一将手机存入定置盒内,全部手机存入后,由班组长进行锁闭管理。
《上海铁路局客运作业岗位手机使用管理规定》(客管函〔2016〕32号)规定:对上岗作业涉及安全的相关岗位实行作业过程禁止携带管理。
《普速旅客列车车门管理规定》(上铁客〔2015〕369号)规定:站车交接位置,原则上应在列车中部交接。
《普速旅客列车车门管理规定》(上铁客〔2015〕369号)规定:车门无法关闭但列车已启动时,列车工作人员应立即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同时迅速通知车辆乘务员到场处理。
《普速旅客列车车门管理规定》(上铁客〔2015〕369号)规定:列车启动前发现车门无法关闭时,列车工作人员立即呼叫司机不得开车,同时迅速通知车辆乘务员到场处理。
《普速旅客列车车门管理规定》(上铁客〔2015〕369号)规定:机后第一辆载客车厢前端车门或尾部载客车厢后端车门不得作为旅客乘降车门。
《普速旅客列车车门管理规定》(上铁客〔2015〕369号)规定:站车交接人员应为站台客运值班员和列车长,特殊情况下可指定其他人员进行交接,指定人员应主动联系对方办理交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