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公司注册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不含)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上限为()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答案解析
相关知识点:
售电公司资产电量对应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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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 (2020) 889号)指出:“对于未来电力供应存在短缺风险的地区,可探索建立容量市场,保障长期电力供应安全。对于燃煤机组利用小时严重偏低的省份,可建立容量补偿机制。”
在完善电力现货市场配套机制方面,《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发改办能源规(2019) 828号)明确指出:“提高电力系统长期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做好电力系统长期供应能力评估分析,统筹降成本和稳供应,设计合理市场机制有效引导电力投资。加快研究、适时建立容量补偿机制或容量市场,保证电力系统长期容量的充裕性。”
根据我国原国家电监会颁布并实施的《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力辅助服务的定义为: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电能生产、 输送、使用外,由发电企业、电网经营企业和电力用户提供的服务。
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 889号)的界定:“未开展电力现货交易的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执行本规则。开展电力现货交易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与现货交易相衔接的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我国在《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发改办能源规(2019) 828 号)中,明确指出建立电力现货市场的目的是“完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目前,根据《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发改办能源规(2019)828号)的界定,我国电力现货市场主要可开展日前、日内、实时的电能量交易,通过竞争形成分时市场出清价格,并配套开展备用、调频等辅助服务交易。
根据《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的定义,电力中长期市场指“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厂商、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 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多年、年、季、月、周、多日等电力批发交易”。
我国只采用了预出清,没有采用预调度计划。
在浙江电力现货试点中,现货市场采用发电侧和用户侧双边报价。
某省燃煤发电基准价为0.4元/千瓦时,该省在2022年6月月度市场交易公告中明确规定:燃煤电厂月度双边协商、集中竞价交易申报价差范围为60元/兆瓦时至-60元/兆瓦时之间。该规定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