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 (2020) 889号)指出:“对于未来电力供应存在短缺风险的地区,可探索建立容量市场,保障长期电力供应安全。对于燃煤机组利用小时严重偏低的省份,可建立容量补偿机制。”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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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
容量市场与补偿机制探索
相关题目
售电公司注册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不含)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上限为()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明确优先发电的两种形式:采用“保量保价”和“()”相结合的方式。
安全校核的内容包括通道输电能力限制、()、机组辅助服务限制等内容。
合同电量滚动调整,可采用发电侧合同电量按()滚动调整,用户侧合同电量月结月清或者按月滚动调整。
电力用户取消()及以上电压等级要求,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
电网企业与电力用户交易的保底价格在电力用户缴纳输配电价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核定的目录电价的()执行。保底价格具体水平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上述原则确定。
2017年11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改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 (发改价格〔2017〕 1941号)提出, ()实现风电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相当发展目标。
( )派出机构和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根据职能依法履行省 (区、市)电力中长期交易监管职责。
在美国PJM市场中,某市场成员不拥有发电机组,在日前市场中标20MWh的虚拟发电量,所在节点日前出清价格为30$/MWh,实时出清价格为40$/MWh,则该发电商的市场收益为()美元。
在美国PJM市场中,某发电商在日前市场中标电量为20MWh,所在节点日前出清价格为30$/MWh,实时市场中发电量为30MWh,实时出清价格为40$/MWh,则该发电商的市场收入为()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