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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组应突出“防燃轴切轴、防配件脱落、防客车火灾、防制动故障、防列车分离、防运行品质不良”六防等行车安全防范重点,铁路客车应突出“防燃轴切轴、防配件脱落、防动车火灾、防制动故障、防高压牵引系统故障”五防等行车安全防范重点。
动车组新造交车时接入单位应成立车辆、机务、电务专业组成的接车组,在保证动车组各部技术状态良好的同时,还须对电务车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保障状态良好。在车辆接车同时,应接收完整车辆履历,车辆制造、运用单位须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做好填报工作。
动车组出、入库前,须通过语音广播提示库内检修人员在动车组移动过程中,严禁穿越该股道。
动车组车下作业前须采取动车组防溜和人员防触电措施,作业中重点防止碰上、砸伤和电机、风机等设备运转引起的伤害。
动车所及动车存放点应在作业危险源、关键系统和设备等处所设置安全警示标记,作业人员依据作业具体情况正确使用。
登高作业之前,应检查确认登高辅助设备完整良好,设有防滑、固定等装置,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作业时,要思想集中,不得用力过猛和探身过远或高空跨越。
从停留车辆的端部横过线路时,要留有足够安全距离,迅速通过,不得在轨道中停留。
除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在电气设备处所倚靠或坐卧。
车辆主要行车设备设施应实行履历管理,强化动态检测和监控,建立检查、检修、保养、验收等记录,实行“一车一档”管理,配备车辆信息管理系统。
车辆新技术、新设备、新规章、新工艺投入应用前,以及生产组织、作业方式变化前,应对车辆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资格性培训和安全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