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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宜每隔25m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Ω,并应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
利用建筑构件内钢筋作接地装置应符合()。
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应为第()类防雷建筑。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也可采用由接闪网组成,且不大于()m或24m×16m的网格。
专设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外表面明敷,并应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外观要求较高时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平方毫米。
一类防雷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外,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m。
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没有得到接闪器保护的屋顶孤立金属物的尺寸()时,可不要求附加的保护措施。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为一根时,其直径不应小于()mm。
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Ω。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