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丢失的旅客行李找到后,铁路运输企业应迅速通知旅客领取,撤销赔偿手续,收回赔款。如旅客不同意领取时,按无法交付物品处理。如发现有欺诈行为不肯退回赔款时,可通过法律等手段追索。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发生行李损失时,车站应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行包记录交旅客作为要求赔偿的依据。损失赔偿一般应在到站办理,特殊情况也可由发站办理。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旅客要求赔偿时,应当按照本规程第九十七条规定,提交携带品内容、价格、携带进站乘车等有关证明。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旅客在车站发现携带品损失时,应当在离开车站前向发生站声明;在列车上发现时,应当在下车前声明,由列车长开具电报交到站处理。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发生旅客人身损害事故时,旅客可向事故发生站或处理站要求赔偿。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行李全部或部分灭失时,退还全部运费。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如由于铁路运输企业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不受上述赔偿限额的限制,按实际损失赔偿。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未按保价运输的行李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连同包装重量每千克不超过15元。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部分损失时,按全部损失赔偿。分件保价的行李按所灭失该件的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该件的声明价格。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行李损失赔偿标准为: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行李全部灭失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声明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