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1、省公司出资采购的协议库存物资合同,在中标结果下达之日起30日内,由省公司完成集中签订,独立法人县公司合同的签订与结算由县公司负责办理。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采购结果应用实施细则》规定:当供应商出现严重不良履约行为,无法正常履约时,应及时终止合同,可以按照评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或成交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采购。确定新供应商。
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采购结果应用实施细则》规定:批次采购在确定供应商后,应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的约定,在中标结果下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采购活动文件材料归档整理移交管理细则》国网(物资/4)243-2017规定:须保存的采购活动文件材料,保存期限为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2年内,相应卖方当事人因为具体交易活动书面主张权益损失并且依法成立的,自纠纷解决之日起,继续保存2年。
1、其他采购活动档案保管期限为定期,其中,重要物资20年,其他10年。
1、特高压以及跨区电网建设项目、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所有建设项目环保、水保、设计、施工、监理采购活动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应当归档的采购活动文件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或者接收采购活动归档文件材料,不得涂改、伪造采购活动归档文件材料。
1、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移交相应采购活动归档文件材料时,编制两份采购活动归档文件材料移交书,分别与归档文件材料接收部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双方按照本细则以及移交书内容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校核验证和移交接收,并在移交书上签字盖章,交接双方各执一份,以备查考。
1、每年首月份,国网物资部综合处和各单位招投标管理部门物资督察处,分别组织国网物资部招投标处和各单位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采购处,按照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对上一年度完成的属于管理属性的采购活动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整理、组卷,并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1、每季度首月,国网物资部综合处和各单位招投标管理部门物资督察处,分别牵头组织国网物资部招投标处和各单位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采购处,组织各自招标代理机构,对上季度完成的采购活动法定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归档文件材料进行移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