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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5.第125题:进一步精简业扩手续、提高办电效率,包括优化业扩流程方面:对低压客户,合并现场勘查和装表接电环节 ,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勘查确定供电方案后当场装表接电;不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现场勘查时答复供电 方案,根据与客户约定时间或电网配套工程竣工当日装表接电。
3.1.124.第124题:苏价工〔2016〕179号《省物价局关于公布供电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结果的通知》规定已取消启动费、用户受 电及配电方案咨询费、复验费、负控迁移费、临时用电定金及超期违约金。
3.1.123.第123题:临时用电逾期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其供电。
3.1.122.第122题:新装、增容服务的流程为由受理客户申请开始,经过现场勘查、确定供电方案、向客户收取有关营业费用、 图纸审核、中间检查、竣工检验、签订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客户资料归档和回访等流程环节,服务结束。
3.1.121.第121题:《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规定,低压用电工程验收的时间应选择在低压客户工程施工结束以 后。
3.1.120.第120题:低压客户平均接电时间:居民客户5个工作日,非居民客户10个工作日。
3.1.119.第119题:高压新装(增容)业务服务时限:高压供电方案答复期限: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 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1.118.第118题:《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3.1.117.第117题:《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客户对供电企业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20天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行协 商确定。
3.1.116.第116题:对申请新装、增容用电的非居民客户,应审核客户的用电需求,确定新增用电容量、用电性质及负荷特性 ,初步确定供电电源、供电电压、供电容量、计量方案、计费方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