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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有关的铁路交通事故、行车设备故障、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及安全生产等信息时,各级车辆调度应迅速向有关领导、上级车辆调度汇报和请示,按规定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和救援,随时查询、了解现场情况。
各级车辆调度须加强与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列车运行、设备运转、人身安全等情况,准确迅速地收集、传递有关安全信息。
各级车辆调度人员须熟悉相关的技术设备、作业过程、技术标准及安全有关规定。工作中要保持精力集中、坚守岗位,及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各级车辆调度须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分析、考核、处理等工作。
车辆调度工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铁路局、车辆段、客整所三级管理。
车辆调度人员要增强大局意识,服从运输指挥,强化专业管理,落实岗位职责,精心协调组织,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实现车辆调度工作科学、细致、高效。
车辆段调度须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客车管理信息系统(KMIS)的维护,包括客车新配属、转属、借用、报废信息的下载、导入、发布、登记,运用、备用状态变化的维护,检修、整修的数据录入等工作。
车辆段调度须核对配属客车的车种、车型、定员、数量、顺位、交路、开行时刻等情况,编制并组织落实新图实施计划
车辆段调度应按照规定利用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TPDS)监控本属旅客列车运行状态,及时了解、记录、反馈、处理有关报警信息。
车辆段调度应根据有关文件、电报、命令,组织做好临客、军用、旅游等客车的编组、整备、开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