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 外国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即外方 单位)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B、B . 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不包括临床数据、影像数据、蛋白质 数据和代谢数据
C、C . 应由外方单位作为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对外提供的信息 备份和备案的申请单位
D、D . 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产生的 成果申请专利的,应当由合作双方共同提出申请, 专利 权归合作双方共有
答案:C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关于更新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常见问题解答的通知》4.有外资成分的医院,能否进行采集许可申报?答:外国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即 外方单位)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 资源。5. 外方单位可以作为信息备份和备案的申请单位吗?答:不可以,应由中方数据信息所有者进行申请。《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 资源,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条例》第二条所称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包括利用人类 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人类基因、基因组数据等信息资 料。前款所称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不包括临床数据、影像数 据、蛋白质数据和代谢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 学研究, 产生的成果申请专利的, 应当由合作双方共 同提出申请, 专利权归合作双方共有。研究产生的其 他科技成果, 其使用权、转让权和利益分享办法由合 作双方通过合作协议约定; 协议没有约定的,合作双 方都有使用的权利,但向第三方转让须经合作双方同 意,所获利益按合作双方贡献大小分享。
A、A . 外国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即外方 单位)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B、B . 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不包括临床数据、影像数据、蛋白质 数据和代谢数据
C、C . 应由外方单位作为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对外提供的信息 备份和备案的申请单位
D、D . 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产生的 成果申请专利的,应当由合作双方共同提出申请, 专利 权归合作双方共有
答案:C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关于更新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常见问题解答的通知》4.有外资成分的医院,能否进行采集许可申报?答:外国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即 外方单位)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 资源。5. 外方单位可以作为信息备份和备案的申请单位吗?答:不可以,应由中方数据信息所有者进行申请。《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 资源,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条例》第二条所称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包括利用人类 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人类基因、基因组数据等信息资 料。前款所称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不包括临床数据、影像数 据、蛋白质数据和代谢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 学研究, 产生的成果申请专利的, 应当由合作双方共 同提出申请, 专利权归合作双方共有。研究产生的其 他科技成果, 其使用权、转让权和利益分享办法由合 作双方通过合作协议约定; 协议没有约定的,合作双 方都有使用的权利,但向第三方转让须经合作双方同 意,所获利益按合作双方贡献大小分享。
A. A .公司甲为了保留业务,每日派豪车免费接送外国官员上 班, 后该外国官员因调岗未实际帮助公司保留业务,因 公司的保留业务的目的未实现, 其行为不构成违反 FCPA 的违法行为
B. B . 公司乙向外国官员承诺如果能为公司获得税收优惠,该 外国官员即可获得相应佣金,但公司获得税收优惠后并 未支付佣金,公司乙不构成违反 FCPA 的违法行为
C. C . 公司丙计划向某外国官员提供球赛门票以获取业务,因 外国官员拒绝接收该球赛门票, 公司丙的行为不构成违 反 FCPA 的违法行为
D. D .若公司丁对于接收金钱的主体身份不知情,公司丁向中 间人的支付行为不构成违反 FCPA 的违法行为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美国 FCPA 指南》的以下章节: 1. What Is Covered?(所涵盖的行贿行为?)FCPA 仅适用于为以下目的而做出的付款、提议或承 诺: (i) 影响外国官员以官方身份做出的任何行为或 决定, (ii) 诱使外国官员做出或不做出违反其法定职 责的任何行为,(iii) 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 (iv) 诱 使外国官员利用其对外国政府或其下属机构的影响 力, 影响或左右该政府或机构的任何行为或决定。此外,付款、提议或承诺必须是为了协助“为任何人获 得或保留业务, 或与任何人一起获得或保留业务, 或 将业务引向任何人”。这一要求被称为“ 商业目的测 试” ,对其可作广义解释。FCPA 还禁止以获得或保留政府合同为目的的行贿行 为、与开展业务或获取商业利益有关的贿赂行为, 可 满足上述商业目的测试的例子包括: 为获得优惠税收 待遇、减少或取消关税、获得政府行动以阻止竞争对 手进入市场或规避许可或许可证要求。2. What Does “Corruptly ” Mean?(“以腐败方式” 的含义? )要违反 FCPA,必须“ 以腐败方式” 向政府官员提供、 承诺、授权付款或付款。使用“以腐败方式”一词是为了明确给予、付款、承 诺或赠送的目的必须是为了诱使接受者滥用其公职; 例如, 以不正当手段将业务引向付款人或其客户, 获 得对其有利的立法或法规,或诱使外国官员不履行官 方职责。如果存在腐败意图, FCPA 则禁止支付、提供或承诺 支付金钱或任何有价物(或授权支付、提供或承诺)。 FCPA 并不要求腐败行为必须达到目的而是关注腐败 的意图。外国官员也不一定要实际索取、接受或收取 腐败款项,行贿者才承担责任。只要提议、承诺、授权或付款是以腐败方式作出的, 行为人就不必知道收款人的身份; 只要有腐败的意图 就足够。3. What Does “Willfully” Mean and When Does It Apply?(“有意的”的含义以及何时其适用?)FCPA 并不要求政府证明被告明确知道 FCPA 或知道 其行为违反了 FCPA。被告的行为必须具有不良目的, 即总体而言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则构成犯罪。
A. A .影响某外国官员作出某项决定,即便该外国官员是以非 官方的身份作出该等决定
B. B . 诱使外国官员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违反该官员合法 职责
C. C . 影响外国官员以官方身份做出任何行为或决定
D. D .诱使外国官员利用其对外国政府或其机构的影响力,影 响该政府或机构作出任何行为或决定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美国 FCPA 指南》的以下章节: 1. What Is Covered?(所涵盖的行贿行为?)FCPA 仅适用于为以下目的而做出的付款、提议或承 诺: (i) 影响外国官员以官方身份做出的任何行为或 决定, (ii) 诱使外国官员做出或不做出违反其法定职 责的任何行为,(iii) 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 (iv) 诱 使外国官员利用其对外国政府或其下属机构的影响 力, 影响或左右该政府或机构的任何行为或决定。此外,付款、提议或承诺必须是为了协助“为任何人获 得或保留业务, 或与任何人一起获得或保留业务, 或 将业务引向任何人”。这一要求被称为“ 商业目的测 试” ,对其可作广义解释。FCPA 还禁止以获得或保留政府合同为目的的行贿行 为、与开展业务或获取商业利益有关的贿赂行为, 可 满足上述商业目的测试的例子包括: 为获得优惠税收 待遇、减少或取消关税、获得政府行动以阻止竞争对 手进入市场或规避许可或许可证要求。2. What Does “Corruptly ” Mean?(“以腐败方式” 的含义? )要违反 FCPA,必须“ 以腐败方式” 向政府官员提供、 承诺、授权付款或付款。使用“以腐败方式”一词是为了明确给予、付款、承 诺或赠送的目的必须是为了诱使接受者滥用其公职; 例如, 以不正当手段将业务引向付款人或其客户, 获 得对其有利的立法或法规,或诱使外国官员不履行官 方职责。如果存在腐败意图, FCPA 则禁止支付、提供或承诺 支付金钱或任何有价物(或授权支付、提供或承诺)。 FCPA 并不要求腐败行为必须达到目的而是关注腐败 的意图。外国官员也不一定要实际索取、接受或收取 腐败款项,行贿者才承担责任。只要提议、承诺、授权或付款是以腐败方式作出的, 行为人就不必知道收款人的身份; 只要有腐败的意图 就足够。3. What Does “Willfully” Mean and When Does It Apply?(“有意的”的含义以及何时其适用?)FCPA 并不要求政府证明被告明确知道 FCPA 或知道 其行为违反了 FCPA。被告的行为必须具有不良目的, 即总体而言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则构成犯罪。
A. A. 研究者开展研究前, 应当获得研究参与者自愿签署的知 情同意书。研究参与者不具备书面方式表示同意的能力 时,研究者可以获得其口头知情同意
B. B. 研究的时间和研究参与者的人数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无 需在知情同意书中明确
C. C. 为确保研究项目的按时推进,研究参与者应当当场作出 是否同意参加研究的决定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D. D. 如首次获取研究参与者知情同意时其年龄为十七周岁, 后该研究参与者年满十八周岁时候,研究者应当再次获 取研究参与者的知情同意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第三十三条 研究者开展研究前,应当获得研究参与 者自愿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研究参与者不具备书面方 式表示同意的能力时, 研究者应当获得其口头知情同 意,并有录音录像等过程记录和证明材料。第三十六条 知情同意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研究的 时间和研究参与者的人数。第三十七条 在知情同意获取过程中,研究者应当按 照知情同意书内容向研究参与者逐项说明。研究者应当给予研究参与者充分的时间理解知情同 意书的内容,由研究参与者作出是否同意参加研究的 决定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第三十八条 研究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时,研究者应 当再次获取研究参与者的知情同意:……研究参与者民事行为能力等级提高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 的通知》医师要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正确、规范、适宜的处方;药师认真履行处方审核职责,所有处方和用药医嘱经 审核合格后调配发放。
A. A. 某保健品企业 A 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 审查的情况下, 通过向某网红支付服务费的方式, 由该 网红通过直播间推荐企业 A 的产品, 并在同一页面中嵌入产品的购买链接
B. B. 某药企 B 通过其公众号宣传疾病教育知识,同时在页面 最底端嵌入了药企 B 在某宝平台开立的品牌旗舰店,读 者通过点击该链接可以跳转至该旗舰店购买产品
C. C. 某药企 C 在通过其在某电商平台上开立的品牌旗舰店 中非处方药品的信息展示中,详尽披露了该药品经批准 的适应症、不良反应、服用剂量
D. D. 某保健品企业 D 的主要客群为未成年人,其委托写手在 某高考教育培训平台上发布推文, 宣称其产品可以达到 提神醒脑、提升专注力的功效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网站、网页、 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 以文字、图片、音频、 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国 家其他有关规定要求应当展示、标示、告知的信息, 依照其规定。第七条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 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八条 禁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 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广告。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不得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 现相关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地址、联 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第十二条 在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站、网页、互联网应 用程序、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化妆 品、酒类、美容广告, 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的网络游戏广告。
A. A.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 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B. B. 基于互联网模式的创新型, 网络零售企业可以为了促进 消费者购买口罩而向个人赠送任一种价格不高于口罩 的处方药
C. C. 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 销售处方药
D. D. 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 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 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 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 员不在岗时, 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 类非处方药。第二十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 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 甲类非处方药。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 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A. A . 公共国际组织的官员属于外国官员
B. B . 外国政府的雇员不属于外国官员
C. C . 外国政治机构办公室的候选人属于外国官员
D. D . 代表公共国际组织的人员属于外国官员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美国 FCPA 指南》的“Who Is a Foreign Official? (谁是外国官员? )”章节FCPA 的反贿赂条款适用于向(1)“任何外国官员” ; (2)“任何外国政治机构或其官员” ;(3)“任何外国政治 职位候选人” ;或(4)任何人在明知全部或部分款项将提供、给予或承诺给上述三类中任何一类的个人的情 况下支付的腐败款项。尽管法规对“外国官员”、“外国 政治机构或其官员”和“ 外国政治职位候选人”进行了 区分, 但本指引中的“外国官员”一词通常是指符合上 述三类中任何一类的个人。FCPA 对“外国官员” 的定义包括:外国政府或其任何 部门、机构或机关, 或公共国际组织的任何官员或雇 员, 或以官方身份为或代表任何此类政府、部门、机 构、机关,或为或代表任何此类国际公共组织行事的 任何人。
A. A . 在美国的证券交易所备案登记的上市公司受 FCPA 管 辖,需要定期向美国的证券交易所提交报告的公司不 受 FCPA 管辖
B. B . 在美国上市的依据美国法律成立或主要营业地在美国 的公司受 FCPA 管辖。不是依据美国法律成立的或主 要营业地不在美国的公司,如果其已在美国上市,应受 FCPA 管辖
C. C . 依据美国法律成立或主要营业地在美国的 公司受 FCPA 管辖,美国公民或美国居民不受 FCPA 管辖
D. D . 未在美国上市的非美国 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受 FCPA 管辖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A Resource Guide to the 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Second Edition)》(以下简称“《美 国 FCPA 指南》”)2 的以下章节:1. Who Is Covered by the Anti-Bribery Provisions?(反 贿赂条款的适用对象? )FCPA 的反贿赂条款广泛适用于以下三类个人和实 体:(1)“发行人”及其管理人员、董事、雇员、代理人或 代表该发行人行事的股东;(2)“ 国内相关主体”及其 管理人员、董事、雇员、代理人或代表该国内相关主 体行事的股东; 以及(3)除发行人和国内相关主体 外,在美国境内行事的特定个人和实体。2. How Can I Tell If My Company Is an “Issuer ”?(如何分辨我的公司是否为“发行人”?)(1)公司在美国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包括股票 或美国存托凭证);或(2)公司股票在美国场外交易市场交易, 并须向美 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如需了解公司是否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请访问美国证券交易委 员会网站)。3. Domestic Concerns(国内相关主体)国内相关主体是指任何美国公民、国民或居民, 或根 据美国或其各州、领地、属地或联邦法律组建, 或主 要营业地在美国的任何公司、合伙企业、联合企业组 织、股份公司、商业信托、非法人组织或个人独资企 业(发行人除外)。4. 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属地管辖权)自 1998 年起, FCPA 反贿赂条款适用于在美国境内 直接或通过代理人为腐败付款(或提供、承诺或授权 付款)提供辅助的外国个人和外国非发行人实体。根据 FCPA,代表上述个人或实体行事的管理人员、 董事、雇员、代理人或股东均可能受到 FCPA 反贿赂 条款的制约。
A. A . 外国政府的任何官员均属于外国官员
B. B . 外国政府的任何雇员均属于外国官员
C. C . 外国政治机构办公室的候选人不属于政府官员
D. D . 公共国际组织的任何官员均属于外国官员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美国 FCPA 指南》的“Who Is a Foreign Official? (谁是外国官员? )”章节FCPA 的反贿赂条款适用于向(1)“任何外国官员” ; (2)“任何外国政治机构或其官员” ;(3)“任何外国政治 职位候选人” ;或(4)任何人在明知全部或部分款项将提供、给予或承诺给上述三类中任何一类的个人的情 况下支付的腐败款项。尽管法规对“外国官员”、“外国 政治机构或其官员”和“ 外国政治职位候选人”进行了 区分, 但本指引中的“外国官员”一词通常是指符合上 述三类中任何一类的个人。FCPA 对“外国官员” 的定义包括:外国政府或其任何 部门、机构或机关, 或公共国际组织的任何官员或雇 员, 或以官方身份为或代表任何此类政府、部门、机 构、机关,或为或代表任何此类国际公共组织行事的 任何人。
A. A.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提供虚假证 明材料, 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B. B. 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 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C. C.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D. D. 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实施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过 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 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 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行为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 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 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 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 向参保人 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 不得分解住院、挂 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 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 不得重复收费、超标 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 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 虚假就医、购药。第二十条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人员不得通过伪造、变 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 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 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2023 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 案》(一)聚焦整治重点。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 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对“假病人”“假病情”等 欺诈骗保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一是聚焦骨科、血液净 化、心血管内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 对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领域,结合国家医保 局下发的骨科高值医用耗材、冠状动脉介入治疗、血 液净化专项检查工作指南,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
A. A.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是指以人为受试者或者使用人的生物样本、信息数据开展的研究活动
B. B.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应当尊重研究参与者,遵循有益、不伤害、公正的原则, 保护隐私权及个人信息
C. C.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应当具有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 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遵循国际公认的伦理准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D. D. 切实保护研究参与者的隐私权, 任何情形下均不得将研究参与者个人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第十七条 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应当具有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 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遵循国际公认的伦理准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五) 保护隐私权及个人信息。切实保护研究参与者的隐私权,如实将研究参与者个人信息的收集、储存、使用及保密措施情况告知研究参与者并得到许可, 未 经研究参与者授权不得将研究参与者个人信息向第 三方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