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影响某外国官员作出某项决定,即便该外国官员是以非 官方的身份作出该等决定
B、B . 诱使外国官员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违反该官员合法 职责
C、C . 影响外国官员以官方身份做出任何行为或决定
D、D .诱使外国官员利用其对外国政府或其机构的影响力,影 响该政府或机构作出任何行为或决定
答案:A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美国 FCPA 指南》的以下章节: 1. What Is Covered?(所涵盖的行贿行为?)FCPA 仅适用于为以下目的而做出的付款、提议或承 诺: (i) 影响外国官员以官方身份做出的任何行为或 决定, (ii) 诱使外国官员做出或不做出违反其法定职 责的任何行为,(iii) 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 (iv) 诱 使外国官员利用其对外国政府或其下属机构的影响 力, 影响或左右该政府或机构的任何行为或决定。此外,付款、提议或承诺必须是为了协助“为任何人获 得或保留业务, 或与任何人一起获得或保留业务, 或 将业务引向任何人”。这一要求被称为“ 商业目的测 试” ,对其可作广义解释。FCPA 还禁止以获得或保留政府合同为目的的行贿行 为、与开展业务或获取商业利益有关的贿赂行为, 可 满足上述商业目的测试的例子包括: 为获得优惠税收 待遇、减少或取消关税、获得政府行动以阻止竞争对 手进入市场或规避许可或许可证要求。2. What Does “Corruptly ” Mean?(“以腐败方式” 的含义? )要违反 FCPA,必须“ 以腐败方式” 向政府官员提供、 承诺、授权付款或付款。使用“以腐败方式”一词是为了明确给予、付款、承 诺或赠送的目的必须是为了诱使接受者滥用其公职; 例如, 以不正当手段将业务引向付款人或其客户, 获 得对其有利的立法或法规,或诱使外国官员不履行官 方职责。如果存在腐败意图, FCPA 则禁止支付、提供或承诺 支付金钱或任何有价物(或授权支付、提供或承诺)。 FCPA 并不要求腐败行为必须达到目的而是关注腐败 的意图。外国官员也不一定要实际索取、接受或收取 腐败款项,行贿者才承担责任。只要提议、承诺、授权或付款是以腐败方式作出的, 行为人就不必知道收款人的身份; 只要有腐败的意图 就足够。3. What Does “Willfully” Mean and When Does It Apply?(“有意的”的含义以及何时其适用?)FCPA 并不要求政府证明被告明确知道 FCPA 或知道 其行为违反了 FCPA。被告的行为必须具有不良目的, 即总体而言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则构成犯罪。
A、A .影响某外国官员作出某项决定,即便该外国官员是以非 官方的身份作出该等决定
B、B . 诱使外国官员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违反该官员合法 职责
C、C . 影响外国官员以官方身份做出任何行为或决定
D、D .诱使外国官员利用其对外国政府或其机构的影响力,影 响该政府或机构作出任何行为或决定
答案:A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美国 FCPA 指南》的以下章节: 1. What Is Covered?(所涵盖的行贿行为?)FCPA 仅适用于为以下目的而做出的付款、提议或承 诺: (i) 影响外国官员以官方身份做出的任何行为或 决定, (ii) 诱使外国官员做出或不做出违反其法定职 责的任何行为,(iii) 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 (iv) 诱 使外国官员利用其对外国政府或其下属机构的影响 力, 影响或左右该政府或机构的任何行为或决定。此外,付款、提议或承诺必须是为了协助“为任何人获 得或保留业务, 或与任何人一起获得或保留业务, 或 将业务引向任何人”。这一要求被称为“ 商业目的测 试” ,对其可作广义解释。FCPA 还禁止以获得或保留政府合同为目的的行贿行 为、与开展业务或获取商业利益有关的贿赂行为, 可 满足上述商业目的测试的例子包括: 为获得优惠税收 待遇、减少或取消关税、获得政府行动以阻止竞争对 手进入市场或规避许可或许可证要求。2. What Does “Corruptly ” Mean?(“以腐败方式” 的含义? )要违反 FCPA,必须“ 以腐败方式” 向政府官员提供、 承诺、授权付款或付款。使用“以腐败方式”一词是为了明确给予、付款、承 诺或赠送的目的必须是为了诱使接受者滥用其公职; 例如, 以不正当手段将业务引向付款人或其客户, 获 得对其有利的立法或法规,或诱使外国官员不履行官 方职责。如果存在腐败意图, FCPA 则禁止支付、提供或承诺 支付金钱或任何有价物(或授权支付、提供或承诺)。 FCPA 并不要求腐败行为必须达到目的而是关注腐败 的意图。外国官员也不一定要实际索取、接受或收取 腐败款项,行贿者才承担责任。只要提议、承诺、授权或付款是以腐败方式作出的, 行为人就不必知道收款人的身份; 只要有腐败的意图 就足够。3. What Does “Willfully” Mean and When Does It Apply?(“有意的”的含义以及何时其适用?)FCPA 并不要求政府证明被告明确知道 FCPA 或知道 其行为违反了 FCPA。被告的行为必须具有不良目的, 即总体而言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则构成犯罪。
A. A.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的诊 疗活动类别包括通过各种检查, 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 等方法, 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 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B. B. 某代表拜访医生时, 因就诊人员过多, 义务帮助医生询 问其定期随访患者的口述和过往诊断经验并根据医生 的指示整理病历
C. C. 会员公司采购了合法的体外诊断试剂对客户的身体状 况进行评估后, 根据评估结论向客户推荐药品
D. D. 医疗卫生人员在遵循医学科学规律,遵守有关临床诊疗 技术规范和各项操作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的情况下,可以酌情考虑患者个人或家属的意愿实施过度医疗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 修订)》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三十一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 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 证明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 修正)》第八十八条 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 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 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 者恢复健康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 章, 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 对医疗卫生 服务质量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 规范和行业标准以及医学伦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合理 进行检查、用药、诊疗,加强医疗卫生安全风险防范, 优化服务流程, 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第五十四条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循医学科学规律, 遵守有关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操作规范以及医 学伦理规范, 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 施治,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医疗卫生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 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A. A.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给他人造成 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B. B. 竞争者如果发现存在同行竞争并诋毁的情形,可以选择 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 并要求监督部门进行调查
C. C.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损害竞争对手 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监督检查部门最高可对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
D. D. 若实施商业诋毁的经营者承担了行政责任,可以适当减 轻其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 修正)》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 性信息, 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第十六条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 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监督检查部门接到举报后 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损害竞争 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 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 的罚款。
A. A . 作为医药代表, 为了造福更多患者, 可以尽量多地收集 个人信息
B. B . 为推进线上患者随访项目, 可收集患者的手机号码,也 可收集患者的家庭住址信息
C. C .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患者 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时, 即便未取得患者的个人同意, 仍可以处理患者的个人信息
D. D . 如果个人撤回同意,将导致撤回前基于个人同意已进行 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全部无效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 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 人信息。第六条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 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 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 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 可处理个人信息:……(四)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或者紧急情况下为 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依照本法其他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 同意, 但是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 不需 取得个人同意。第十五条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 撤回其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 意的方式。个人撤回同意, 不影响撤回前基于个人同意已进行的 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A. A . 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 行为
B. B . 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
C. C . 对有友好合作的医疗机构科室提供捐赠、资助、赞助
D. D . 与医生沟通其反馈的不良反应信息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药代表, 是指代表药品上市许 可持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医药代表主要工作任务:(一)拟订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二)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三)协助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本企业医药产品;(四)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医院需求信息。 第三条 医药代表可通过下列形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 动:(一)在医疗机构当面与医务人员和药事人员沟通; (二)举办学术会议、讲座;(三)提供学术资料;(四)通过互联网或者电话会议沟通;(五)医疗机构同意的其他形式。第十三条 医药代表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二)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三) 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 等销售行为;(四)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五) 对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 助、赞助;(六) 误导医生使用药品,夸大或者误导疗效, 隐匿 药品已知的不良反应信息或者隐瞒医生反馈的不良 反应信息;(七)其他干预或者影响临床合理用药的行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所聘用或者授权的医药 代表严格履行管理责任,严禁医药代表存在上述情 形。对存在上述情形的医药代表,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 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情节严重的, 应当暂停授权其 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 并对其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合 格后重新确认授权。
A. A. 关于“1+X”用药模式中,“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X” 为非基本药物,应当经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 学委员会充分评估论证,并优先选择国家组织集中采购 和使用药品及国家医保目录药品
B. B. 会员公司不应建议患者在药品价格有优惠时尽量多地 购买药品,尽管买得越多优惠越多。
C. C. 医师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 用药品及国家医保目录药品
D. D. 医师要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正确、规范、适宜的处方并认 真履行处方审核职责,所有处方和用药医嘱经护士审核 合格后调配发放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 用药模式。“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X”为非基本药 物,应当经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充分评估论证, 并优先选择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 药品及国家医保目录药品。医疗机构应当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坚持合理用 药,严格执行通用名处方规定。医师要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能口服不肌注, 能肌注不 输液, 依据相关疾病诊疗规范、用药指南和临床路径 合理开具处方, 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国家组织集 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及国家医保目录药品。《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 的通知》医师要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正确、规范、适宜的处方; 药师认真履行处方审核职责,所有处方和用药医嘱经 审核合格后调配发放。
A. A . 数据安全关乎国家安全,中国境内的公司收集到的数据 一律不得跨境传输
B. B . 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可以基于本次研究中从医务人 员或患者处直接收集的原始数据, 也可以基于本次研究 前已经发生并且收集的用于其他研究目的的二手数据
C. C . 药物警戒记录和数据的保存期限可以公司自行确定
D. D .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因业务需要, 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 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 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十一条 国家积极开展数据安全治理、数据开发利 用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数据安全相关国际 规则和标准的制定,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第七十四条 持有人应当根据研究目的、药品风险特 征、临床使用情况等选择适宜的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 究方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可以基于本次研究中 从医务人员或患者处直接收集的原始数据, 也可以基 于本次研究前已经发生并且收集的用于其他研究目 的的二手数据。第一百一十三条 药物警戒记录和数据至少保存至药 品注册证书注销后十年,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记 录和数据在保存期间损毁、丢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 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 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 办法进行安全评估;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 照其规定。
A. A. 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
B. B. 统方, 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及科室或医疗卫生人员根据工 作需要, 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统计医疗卫生机构、 科室及医疗卫生人员使用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
C. C. 处方不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D. D. 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医药代表提供医疗卫 生人员个人或科室的药品、医用耗材用量信息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 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 严禁以商业目的 进行统方;……。《处方管理办法》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2023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工作要点》……(六) 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 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 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 以各种名义或形 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 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 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 不履行采购 合同, 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 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 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七)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 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 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 向参保人 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 不得分解住院、挂 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 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 不得重复收费、超标 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 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 虚假就医、购药。定点医药机构应当确保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费用符 合规定的支付范围; 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提 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的,应当经 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
A. A .提供生日旅行
B. B . 月饼票
C. C . 一杯咖啡
D. D .邀请参观公司工厂的当日入住旁边的豪华温泉酒店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美国 FCPA 指南》的以下章节:1. What Does “Anything of Value” Mean?(“有价物” (Anything of Value)的含义? )“有价物”指无论金额大小,赠送该等礼物或支付其他 付款要构成违反法规, 付款人必须具有腐败意图, 即 意图对政府官员施加不当影响。此外,与联邦执法的 所有领域一样,司法部和证监会在决定哪些案件能促 进执法优先事项并有理由进行调查时可以行使自由 裁量权。然而,某些模式已经出现:司法部和证监会 的反贿赂执中认为相关腐败行为构成系统性或长期 行为过程的一部分时会聚焦在小额付款和礼品,以证明存在以腐败方式贿赂外国官员以获得或保留业务 的计划时。这些评估必须针对具体事实。
A. A . 公司甲在其药品的广告中使用了某个治疗领域知名学 者的动画形象(可清晰识别出该学者)做推荐、证明
B. B . 公司乙基于市场调研数据, 在某药品的广告文案中突出 了疗效优于竞品的相关表述
C. C . 公司丙在其药品的广告中使用了某位患者用药前后的 对比照片说明药品的有效性
D. D . 公司丁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在互联网平台上药品购买 页面中对其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基本信息进 行的客观描述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 修正)》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 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不得包含下列情形:……(二)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A. A . 有价物的认定并没有最低金额标准
B. B . 价值超过 30 美元的,构成有价物
C. C . 价值超过 60 美元的,构成有价物
D. D . 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监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对小额 付款与礼品的给付开展执法预调查
解析:参考资料详见《美国 FCPA 指南》的以下章节:1. What Does “Anything of Value” Mean?(“有价物” (Anything of Value)的含义? )“有价物”指无论金额大小,赠送该等礼物或支付其他 付款要构成违反法规, 付款人必须具有腐败意图, 即 意图对政府官员施加不当影响。此外,与联邦执法的 所有领域一样,司法部和证监会在决定哪些案件能促 进执法优先事项并有理由进行调查时可以行使自由 裁量权。然而,某些模式已经出现:司法部和证监会 的反贿赂执中认为相关腐败行为构成系统性或长期 行为过程的一部分时会聚焦在小额付款和礼品,以证明存在以腐败方式贿赂外国官员以获得或保留业务 的计划时。这些评估必须针对具体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