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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省联社建立“定期调度—( )”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省联社履职水平提升。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成立省联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由省联社(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统筹部署、重大事项决策、定期调度、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下设省联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内控合规部,负责统筹推进并督导相关部门按照领导小组要求落实“两项评价”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将“两项评价”提升工程上升到引领贵州农信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纳入省联社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坚持( ),切实将“两项评价”要求前置到、渗透到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规范履职,强化行业管理指导质效,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为推动贵州农信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两项评价”工作推进、( )等情况,系统推进“两项评价”各项工作管理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十四五”期间“两项评价”提升目标,到2025年末,监管履职评价等级为3级,力争实现监管履职评价排名全国农信系统前10名,进入第一梯队。具体是: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人行综合评价是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对金融机构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人民银行政策规定、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和落实人民银行金融管理与服务要求等情况的综合评价,是人民银行在金融服务、( )等方面对金融机构差异化管理的主要依据。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项评价”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黔农信办发〔2022〕101号),监管履职评价是中国银保监会对省联社( )、落实监管要求的综合评估,是中国银保监会进一步规范省联社履职行为、强化服务功能的重要抓手。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各监管分局、省联社、各审计中心要严格评价标准,做实做细打分工作,要素得分应有充分的事例和论据支撑,评分理由要在履职评价打分表中充分反映,涉及资产质量相关指标的,以返算隐性不良后的数据为准。对( )的,一律从严调降评分。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工作的评价程序包括: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工作的评价内容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