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旅客问讯时,面向旅客站立(售票员、封闭式问讯处工作人员办理业务时除外),目视旅客,有问必答,回答准确,解释耐心。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旅客运输服务工作人员遇旅客问讯时可与旅客边走边答。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旅客运输服务工作人员不染彩色指甲。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旅客运输服务女性工作人员发不过肩,刘海长不遮眉,短发不短于7厘米。
《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铁总运〔2016〕247号)规定,根据需求为特殊重点旅客提供帮助,有服务,有交接,有通报。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1号)规定,安全检查中发现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枪支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质,或者旅客声称本人托运和随身携带上述禁限物品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1号)规定,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生殴打、辱骂安全检查人员,冲闯、堵塞安全检查通道,破坏、损毁、占用安全检查设备、场地等扰乱安全检查工作秩序、妨碍安全检查人员正常工作行为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予以制止;发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安全检查标志,依法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并有权拒绝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旅客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