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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列车进入封锁区间后,在接近被救援列车或车列2 km时,要严格控制速度,以在瞭望距离内能够随时停车的速度运行,最高不得超过20 km/h,在防护人员处或压上响墩后停车,联系确认,并按要求进行作业。
装有6A系统的机车,遇有防折关监测模块报警异常,必须再次进行充、排风操作,确认测试结果。
机车(包括机车上各种设备)发生故障,需在运行中进行处理时,严禁机班人员同时处理故障,值乘司机严禁离开驾驶岗位,间断瞭望。
当列尾装置故障但列车制动主管风压正常时,司机根据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运行至满足列车停留和处理故障能力的车站停车或按调度命令的要求执行。
列车在区间停车时,开车前必须查询尾部风压,试验列车制动主管贯通,确认列车完整。
列车在区间停车时,开车前查询不到尾部风压或尾部风压异常时,司机应指派机车乘务组人员携带手持电台到列车尾部进行检查确认,具备开车条件后方可开车。
旅客列车在始发站、机车换挂站,CIR设备与旅客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简称KLW,以下同)主机连续3次不能建立连接时,司机应及时报告车站值班员并通知车辆乘务员,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按规定发车,车辆乘务员与司机核对尾部风压。
旅客列车运行至个别地段,CIR设备与KLW主机短暂中断连接时,司机如需确认尾部风压,应通知车辆乘务员在尾部核对风压;连接恢复后,司机恢复KLW正常使用,并及时通知车辆乘务员不再人工核对风压。
KLW异常无法正常使用时,司机应及时通知车辆乘务员按规定核对风压,维持运行,并报告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
已请求救援的列车,不得再行移动。若机车故障修复后,司机须立即报告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