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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线路保洁人员、给水人员作业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旅客列车停站作业时,开车铃响后,站台作业车辆应立即停止作业。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站台上有旅客集中乘降作业时,乘降区域作业车辆随车人员应下车步行引导后方可驶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车站在进行旅客列车给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先接水管、后开阀门;关闭阀门、再拔水管的作业程序(使用上水连接器的除外)。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在站内通过平交道时必须派人引导,随车人员应下车步行,车辆行驶中不超速、不抢越。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严禁在站台、平交道骑行()等车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顺线路或横越线路行走时,应注意左右来往()。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严禁扒乘()(行包装卸人员按规定执行),以车代步。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电气化区段有关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绝缘防护用品(具)。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作业人身安全实施细则》(上铁客〔2023〕7号)规定,紧邻站台的线路有机车车辆行驶时,该站台面作业车辆应提前()停止作业,并待机车车辆通过或停车后,再行恢复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