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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辅警招聘考试题库《综合理论》
350
单选题

337.下列情形中,不认为是犯罪的有()

A
甲打电话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B
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C
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D
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中**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以及具体犯罪行为的认定。 **正确答案:B** ### 详细解析: 1. **选项 A:甲打电话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 **分析**:甲为了实施抢劫罪,寻找共犯(李某),这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准备工具或联络同伙的行为。 * **结论**:这属于**犯罪预备**。根据《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也是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A 项认为是犯罪。 2. **选项 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 **分析**:乙仅仅是向他人流露了杀人的意图,并没有开始实施任何为杀人做准备的具体行为(如买刀、踩点等),也没有着手实施杀人行为。 * **结论**:这属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行为人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将内心的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犯意表示本身不构成犯罪**,因为刑法惩罚的是行为,而不是思想。只有当犯意转化为具体的预备或实行行为时,才进入刑法评价范畴。因此,B 项不认为是犯罪。 3. **选项 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 **分析**:丙为了顺利实施盗窃,排除了障碍(毒死看家犬)。这一行为本身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时也是盗窃罪的预备行为或实行行为的一部分(取决于具体理论观点,但无论如何都是犯罪行为)。 * **结论**:这属于**犯罪行为**。即使仅看作盗窃的预备,也属于犯罪范畴;若看家犬价值较高,还可能单独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此,C 项认为是犯罪。 4. **选项 D: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 **分析**:跟踪调查是为了了解被害人的行踪,以便选择最佳的作案时机和地点,这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 * **结论**:这属于**犯罪预备**。与选项 A 类似,这是抢劫罪的预备阶段,属于犯罪行为。因此,D 项认为是犯罪。 ### 总结: * **犯罪预备**(A、C、D):已经开始了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犯罪。 * **犯意表示**(B):仅仅流露犯罪想法,未付诸实际行动,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犯罪**。 故本题选 **B**。

相关知识点:

仅有犯意表示不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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