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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辅警招聘考试题库《综合理论》
350
单选题

13.概括起来讲,()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不明文规定不受罚。

A
罪刑法定原则
B
罪刑相适应原则
C
罪刑自负原则
D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

这道题考查的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 1. **分析题干核心含义**: 题干中提到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注:题干中“法不明文规定不受罚”应理解为“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是**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这一原则的核心在于限制国家刑罚权,保障公民权利,要求犯罪和刑罚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 2. **逐项分析选项**: * **A. 罪刑法定原则**: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什么行为是犯罪、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都必须由法律事先作出明确规定。这与题干描述完全一致。 * **B. 罪刑相适应原则**:又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即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这与题干描述不符。 * **C. 罪刑自负原则**:通常指“责任自负”,即谁犯了罪,就由谁承担刑事责任,反对株连。虽然也是刑法的重要精神,但不是题干所述内容的定义。 * **D.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强调的是适用法律的平等性,而非定罪量刑的依据来源。 **结论:** 题干描述的正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 故正确答案为 **A**。

相关知识点:

法无明文不为罪罚,罪刑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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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辅警招聘考试题库《综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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