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采用PPP模式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使用者付费及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综合偿债备付率原则上不低于(),政府付费项目综合偿债 备付率原则上不低于()。
答案解析
解析:
相关知识点:
PPP模式偿债备付率记清
相关题目
国有金融企业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合作设立各类投资基金,应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及其部门作出承诺回购投资本金、保本保收益等兜底安排,不得通过结构化融资安排或采取多层嵌套等方式将投资基金异化为债务融资平台。
项目现金流涉及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财政补贴等财政资金安排的,国有金融企业应严格核实地方政府履行相关程序的合规性和完备性。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 23号),国有金融企业参与地方建设融资,应审慎评估融资主体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来源,确保其自由经营性现金流能够覆盖应还债务本息,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承诺回购投资本金、保本保收益等兜底安排,或以其他方式违规承担偿债责任。
日处理糖料1500吨及以上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糖料项目禁止建设。
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内河航运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集装箱专用码头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你内的项目,可以按项目单独申报核准,也可编制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规划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规划中属于《目录》内的项目不再另行申报核准,只须办理备案手续。
省级人民政府可自行制定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
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