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客〔2024〕115号)规定,本规程车票是以( )形式体现的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凭证,并实施车票实名制管理。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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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
车票是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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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添(登)乘动车组司机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机〔2018〕73号规定,使用涂改、超过有效期或借用他人的添(登)乘证的必须查扣其添(登)乘证。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添(登)乘动车组司机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机〔2018〕73号规定,使用完毕的添(登)乘证应在有效期限后2个月内由集团公司机务处做好过期添(登)乘证的整理、销毁。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46号规定:对怀疑为危险物品,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认定其性质的,旅客或托运人又不能提供该物品性质或可以通过旅客列车运输的证明时,车站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或托运,列车应终止其旅行或运输,由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停车站处理。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上铁客〔2024〕46号规定:在列车上查获的禁限物品由列车工作人员妥善保管,并根据物品性质按站车交接程序向前方停车站或车站派出所移交。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发生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旅客,在结束本次旅行前最终按规定补票则不认定为失信行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失信人的限制购票期限期满自动解除对其的购票限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站车工作人员应使用客运记录详细记录失信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住址、联系方式、乘车日期、车次、区间、失信行为、处理情况等信息,并由失信人本人签字。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站车工作人员遇成人旅客携带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儿童共同旅行,且拒不补票时,同样作为失信人,并做好失信行为证据的采集工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行车组织补充规定》(上铁运〔2021〕268号)规定,动车组列车在办客站停留超过6min,遇有大量蚊蝇等害虫进入车厢、暴雨进入车厢可能损坏车门系统时,准许动车组列车临时关闭、开启车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应急力量高铁运输实施办法》(上铁运〔2021〕104号)规定,车务站段接到零散应急人员运输需求后,应指定相关负责人与应急管理部门对接,并将应急人员乘车信息与所乘坐动车组列车列车长做好交接,车站、列车全力做好应急人员进站、乘车、下车各环节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