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运输收入票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收[2017]576号)规定,更换票管人员时移交不清的,接收人可以拒绝接收,单位领导不得强行要求接替;未交清前,移交人不得离职;交接后发生的票据短少等差错由接收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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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
票管人员交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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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着装、树立良好形象的通知》规定,铁路职工穿着制服出现在公共场所时应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保持良好形象。非公外出时不着铁路制服,严禁穿着制服参与社会和个人组织的活动。
《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旅客携带品安全检查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1号 )规定,残疾、老年人代步的电动三轮车,禁止携带。
《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旅客携带品安全检查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1号 )规定,次氯酸消毒液、84 消毒液、滴露消毒液等日用含氯消毒液,总重量和尺寸符合携带品规定,包装完好、不产生刺激性气味的,可以携带。
《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旅客携带品安全检查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1号 )规定,袋装医用氧气,总重量和尺寸符合携带品规定,可适量携带,携带量参考患者(不考虑同行人)乘车时间确认。
《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旅客携带品安全检查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1号 )规定,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锂电池额定能量超过 100WH 的,禁止携带。
《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旅客携带品安全检查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1号 )规定,干冰、灭火器,可以携带。
《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旅客携带品安全检查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1号 )规定,高尔夫球杆、鱼竿,总重量和尺寸符合携带品规定,可以携带,同时应告知旅客不得在站台区域展开伸缩鱼竿。
《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旅客携带品安全检查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1号 )规定,骨灰盒、医学模型(骷髅等),确认包装完好的,可以携带,同时应告知旅客避免直接暴露在其他旅客面前引发恐慌。
《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旅客携带品安全检查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1号 )规定,含酒精类湿巾不准携带。
《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旅客携带品安全检查要求的通知》(客管〔2023〕1号 )规定,榴莲、臭豆腐、螺蛳粉等食品,不可以携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