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B.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
C.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
D. 承销的证券公司中国证监会
解析:解析:
A. 出资人姓名、住所、出资金额及其法定代表人
B. 企业名称、住所及其法定代表人
C. 企业的资产、负债及其所有者权益
D. 企业实收资本、国有资本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占有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ABCD选项的表述均正确。
A. 构成票据质押
B. 不构成票据质押
C. 乙公司依法取得票据质权
D. 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质权
解析:解析: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质押”字样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
A. 税款
B. 职工工资
C.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D. 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
解析:解析: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
A. 维持转售价格协议
B. 排他性交易协议
C. 地域或客户限制协议
D. 联合抵制交易
解析:解析:选项D:属于横向垄断协议。
A. 甲市市政府的行为不违法,乙酒厂实施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B. 甲市市政府的行为不违法,乙酒厂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C. 甲市市政府实施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乙酒厂不违法
D. 甲市市政府实施了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乙酒厂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解析:解析: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所以选项AB错误,乙酒厂不具有主体资格。本题中未表述乙酒厂的市场支配地位,从题目中无法判断,所以选项D错误。
A. 国有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B. 价格上限及确定依据
C. 吸收合并后的股权结构
D. 职工安置方案
解析:解析:国有股东所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有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基本情况、换股价格的确定依据、现金选择权安排、吸收合并后的股权结构、债务处置、职工安置、市场应对预案等。选项B错误。
A. 乙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B. 乙公司无须继续履行合同
C. 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合同履行提供担保
D. 乙公司有权就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申报债权
解析:解析:(1)选项A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2)选项C:只有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乙公司才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3)选项D:管理人依法决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但是,申报的破产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A.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 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
C. 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
D. 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解析:解析:(1)选项A正确:根据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据此可知,富圆公司是由两个国有企业合资设立的,因此,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2)选项B错误:根据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据此可知,只有在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原董事才应当继续履行其董事职责。也就是说如果董事张某在任期内辞职,并没有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其不需要继续履行董事职责。(3)选项C正确:根据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据此可知,富圆公司的章程中可以规定富圆公司的董事长由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4)选项D正确:根据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据此可知,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A. 该买卖行为无效
B. 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 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 该买卖行为效力待定
解析:解析:乙超越甲的价格指示范围以甲的名义将手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是否对甲生效取决于被代理人甲是否追认,如果甲追认,该行为对甲发生效力,如果甲拒绝追认,则该行为对甲不发生效力。因此,选项B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