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曹某几年前将民兵训练时使用剩下的子弹217发私藏在家中床下的旧皮箱中。几十年后,小偷进入他家偷东西时发现并将子弹偷走,后小偷被警察抓到,供出子弹出处,曹某案发。曹某的行为()。
A
A.不构成犯罪
B
B.构成犯罪,但是已过追诉时效
C
C.构成私藏弹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D
D.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当时法律并未将私藏弹药行为规定为犯罪,所以不应该追究曹某的刑事责任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故曹某构成私藏弹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答案:C正确。题目未明确曹某私藏的弹药是军用子弹,因此只能做为其他非军用子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而曹某私藏的弹药数量为217发,不属于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第八十九条之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曹某私藏弹药行为是继续状态,终了之日为小偷进入他家偷东西时发现并将子弹偷走之时,直至小偷被警察抓住,供出子弹出处,期限未经过五年。综上所述,本案未过追诉时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故选项B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已有私藏弹药弹药罪,曹某私藏弹药行为是继续状态,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故选项A、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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