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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某省盐业公司从外省盐厂购进300吨工业盐运回本地,当地市盐务管理局认为购进工业盐的行为涉嫌违法,遂对该批工业盐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送达该公司。其后,市盐务管理局经听证、集体讨论后,认定该公司未办理工业盐准运证从省外购进工业盐,违反了省政府制定的《盐业管理办法》第20条,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购进的工业盐,并处罚款15万元。公司不服处罚决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市盐务管理局的处罚决定。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材料一:1.《盐业管理条例》(国务院1990年3月2日第51号令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24条运输部门应当将盐列为重要运输物资,对食用盐和指令性计划的纯碱、烧碱用盐的运输应当重点保证。2.《盐业管理办法》(2003年6月29日省人民政府发布,2009年3月20日修正)第20条盐的运销站发运盐产品实行准运证制度。在途及运输期间必须货、单、证同行。无单、无证的,运输部门不得承运,购盐单位不得入库。材料二:2016年4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指出,要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要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要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材料三:2017年6月13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强调,我们推动的“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一个系统的整体,首先要在“放”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又要在创新政府管理上破难题,善于做加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如果说做好简化行政审批、减税降费等“减法”是革自己的命,是壮士断腕,那么做好强监管“加法”和优服务“乘法”,也是啃政府职能转变的“硬骨头”。放宽市场准入,可以促进公平竞争、防止垄断,也能为更好的“管”和更优的“服”创造条件。(一)请根据案情、材料一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1)市盐务管理局以某公司未办理工业盐准运证从省外购进工业盐构成违法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行政处罚法》对市盐务管理局举行听证的主持人的要求是什么?
案情:某公司系转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15人。全体股东通过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对董事长产生及变更办法,章程未作规定。股东会议选举甲、乙、丙、丁四人担任公司董事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选举甲为董事长。后乙、丙、丁三人组织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会议通过罢免甲董事长职务并解除其董事,选举乙为董事长的决议。乙向区工商分局递交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经多次补正后该局受理其申请。其后,该局以乙递交的申请,缺少修改后明确董事长变更办法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为由,作出登记驳回通知书。乙、丙、丁三人向市工商局提出复议申请,市工商局经复议后认定三人提出的变更登记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分局作出的登记驳回通知错误,决定予以撤销。三人遂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公司的章程、经过公证的临时股东会决议。问:(1)请分析公司的设立登记的法律性质问:(2)如何确定本案的审理和裁判对象?如市工商局在行政复议中维持区工商分局的行为,有何不同?(3)法院接到起诉状决定是否立案时通常面临哪些情况?如何处理?(4)《行政诉讼法》对一审法院宣判有何要求?(5)如市工商局维持了区工商分局的行政行为,请确定本案中的原告和被告,并说明理由。
某地区行署为发展本地经济,保护本区域的酒业,作出一向决定:凡外地生产的白酒进入本地区销售,必须获得销售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的,予以3万元罚款。甲公司是该地区A县的一家百货商场,在未获得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其他地区生产的白酒,于是A县政府对甲处一1万元的罚款。问:(1)对于A县政府罚款的行为,甲公司能否申请复议?为什么?(2)如果甲公司能够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是谁?被申请人是谁?为什么?(3)对于该地区行署所做的决定,甲公司能否提请复议机关审查,为什么?(4)复议机关应如何处理该案?
请简答行政机关适用先行登记保存的条件和程序。
依法行政有哪些基本要求?
简述行政主体的特征
行政机关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要终结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要中止执行?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